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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10版:今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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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改革创新立法 “宽容失败”成最大亮点
· 宽容失败:深圳为改革创新立法
· 给改革者以信心 “领头羊”要啃“硬骨头”
· 重大改革要听证 公众利益不能受损
· 立法, 深圳改革的“护身符”
· 从政策到法制 寻找改革的制度化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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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3月22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宽容失败:深圳为改革创新立法
  一向大胆尝试、勇当“改革试验田”的深圳经济特区,近日再出创新之举。3月14日,深圳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高票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改革创新促进条例》,中国首部改革创新法规由此诞生。

  这部被称为“试错条例”的法规,自提交草案起就因其“免责规定”而备受瞩目。而在这部法规出台之后,尽管有人认为,它将面临诸多的难题,但是,更多的人认为,就改革立法,不仅是巩固改革,使改革制度化、规范化,更重要的是能推动改革。“推动”或者说“促进”改革创新,正是这部法规的精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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