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第00010版:今日关注
3  4  
PDF 版
· “持股进城”打造新农民
· 全国“两会”代表委员热议 “农民土地使用权入股”
· 做一位 享受“分红”的农民
· 合作社的股份制运作
· “股份”催生的民主管理
· 不变的资产与流动的人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返回主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期  下一期  
浙江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06年3月13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不变的资产与流动的人
  和剑山社区保持了相对完整的建制不同的是,城西社区原有的村民就分散到慈溪市的各个角落,有的甚至已离开了慈溪。然而他们与土地的“亲情”仍然通过股份制的形式保持着。

  一位已经居住在外地的原城西村村民说:“以前,集体的资产是‘玻璃箱子,看得见,摸不着’,大家有份也就是大家无份。如果离开了村里,很可能就不能享受到属于自己的那份财产了。”而现在,一本大红的股权证,一纸大红的股息存折保证了村民“无论走得多远,都能分享成长的收益。”

  也正是这一点,让在城市化中离开了传统聚居地的农民,看到了流动背后的“保障”所在。

  宁波市一位官员告诉记者:“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化后,无论村民以后走到哪里,都有一份资产永远属于他。”

  慈溪市农业局副局长张明说:“从1999年开始,慈溪市周巷镇的花墙门村第一个开始探索股份制改造以来,社区股份合作制已经走过7个年头了。这个新制度也面临着提高与推广的问题。所谓提高,就是提高内部的科学管理与发展新路。比如股权的可流动性。目前,我们的股份可以继承,但不能转让,也不能撤资。今后,社区股份合作制的路怎么走,还需要继续探索。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地说,农民与土地的新型关系已经形成。无论何种制度安排,都应尊重这一规律!”            

3上一篇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