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位曹先生去水饺店用餐,发现点的三两水饺中少了1个,联想到几天前同样在这里就餐也曾少过2个水饺。曹先生认为,少一两个饺子虽是小事,但连续发生,足以说明店家短斤少两不是个别现象。于是曹先生据理力争,与店家“理论”了3个小时,经理自知理亏拿出200元作为赔偿,可曹先生断然拒收,要求经理用这笔钱制作一个“诚信牌”挂在店堂里。“理论”的最后结果是,水饺店承诺一周内制作一块写有“诚信为本,不短斤少两”的警示牌挂于店堂的醒目位置。
消费者曹先生淋漓畅快的维权经过给人的感觉是:痛快。其可贵之处在于,他的维权动机不是为个人获取商家赔偿,而是维护消费者整体利益。作为一个权益受到侵害的消费者,获得一定经济补偿理所应当,可他却将这笔钱拿出来用于制作诚信牌,警醒商家,提醒消费者,其维权的指导思想令人敬佩。
为一只水饺敢于较真说明了,消费者维权要留意细微环节。现实生活中,商家的许多侵权行为并非特别严重,如超市里一些袋装食品总是分量不足,缺少几克;瓶装饮料“升”度不够,不达标准,等等,如果消费者不细心观察是很难发现的。这就需要顾客购物消费时多长一个“心眼”,及时发现并收集掌握有关证据,维权时才能理直气壮。
为一只水饺维权还有一层意义,那就是提醒消费者在权益受到侵害时莫要轻易放弃。少一两个饺子或许是件小事,但商家养成了这种侵权习惯则危害大矣。作为消费者不能因为这样的“小事”就采取息事宁人的态度,那样只会使商家心存侥幸。对于侵权行为,无论事大事小,消费者都要勇于维权,这样做不仅仅是维护自身权益,更是为了维护消费者的群体利益,如果每个消费者都有强烈的维权意识,对商家的经营活动无疑就是一种巨大的压力,“逼”着那些缺乏诚信的店家规规矩矩地做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