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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6版:思想周刊·学习

防止“小毛病”拖成“大问题”

  ■ 饶金祥

  翻开纪检监察机关信访室的登记簿,记录最多的是群众对一些小事的反映,比如:村干部多领了务工补贴,评定低保时讲了句人情话,工程项目发包中吃了顿饭……信访室是纪检监察机关联系群众的“第一窗口”,这些小事看似微小,却能照见一个干部的党性和作风。正如习近平同志在《之江新语》中写道的:“小事小节是一面镜子,能够反映人品,反映作风。小事小节中有党性,有原则,有人格。”从事信访工作这些年,我越来越深切地体会到,群众评价一名干部,往往不看做了多少惊天动地的大事,而看日常小事小节中透出的操守与作风。

  古人云:“堤溃蚁穴,气泄针芒。”“小事小节”并不小。许多落马官员,忏悔时追根溯源,都是从“第一次”的侥幸心理开始的,第一次收礼觉得“礼轻情意重”,第一次吃喝觉得“朋友聚聚无妨”,第一次打招呼觉得“都是熟人好办事”。针尖大的窟窿能漏过斗大的风,小节上的“裂缝”不及时修补,终将演变成政治上的“决口”。

  “小事小节”看似上不得纲、上不了线,却可能反映“大问题”。之前我们收到一封群众来信,反映一名村干部向私人老板借款。这看似是普通的经济往来,我们觉得事情虽小但性质严重,坚持循线深挖,最终查实其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工程老板财物。这件事启示我们,信访监督抓早抓小,就是要在小事小节上“咬耳朵”“扯袖子”。对群众反映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不能因其金额小、情节轻就“高高举起、轻轻放下”,而要依规依纪及时处理,防止“小毛病”拖成“大问题”。

  近年来,我们运用信访举报综合分析成果,定期梳理群众反映集中的小微权力风险点,改变以往只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的模式,推行查实问题双向通报机制,既通报案发单位,也同步通报职能部门,督促完善制度机制,靶向补齐监管短板,切实把信访反映的小事小节这面“镜子”用在了日常监督上。

  小事小节这面镜子,也照见我们信访干部自己。信访接待室是群众感知纪检监察机关作风的重要窗口,我们接访时的一个眼神、一杯热茶、一句“您慢慢说”,群众都看在眼里、记在心上。曾有来访群众因为问题暂时没有查清,情绪激动,我没有简单劝返,而是请他坐下,倒了一杯茶,听他讲了近两个小时的家常。临走时他说:“就冲你听我讲完这些话,我也信纪委。”那一刻我更加明白,小事小节中有群众立场,有人格力量。接待来访不敷衍、登记线索不遗漏、答复结果不推诿,这些看似琐碎的细节,恰恰是一名信访干部党性修养最具体的体现。

  全面从严治党,既靠雷霆万钧的惩治,也靠日积月累的养成。对党员干部而言,慎独慎微、防微杜渐,守好小事小节,方能守住大节大德;对纪检监察机关而言,重视小事小节、抓早抓小,方能筑牢拒腐防变的第一道防线。

  群众心里自有一杆秤,小事小节是这杆秤上的秤砣。作为奋战在信访一线的纪检监察老兵,我愿继续守好这方“小窗口”,从小事小节中听民声、察作风,与年轻同志一道,把“于细微处见精神,于细微处也见品德”这篇文章,写在每一次接访、每一件督办、每一次回访之中。

  (作者为开化县纪委监委信访室三级调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