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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5版:观点

“化债”不力也是政绩观错位

  近日,中央纪委、财政部联合通报6起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追责问责典型案例,其中多个案例受到社会关注。比如,吴胜华在担任毕节市委书记期间,对本应受到重视的化债工作坐视不管,纵容违规化债,导致债务风险不断放大。他多次在公开场合发表“债都是前面欠的,凭什么让我还”等错误言论,对当地政治生态产生恶劣影响。

  中央有关部门一次性通报6起债务处理不当案例,涉及化债不力、新增债务、化债不实等。这在近年来是较为少见的,凸显国家对化债工作的高度重视。与此同时,这也再次说明“新官不理旧账”是一种典型的政绩观错位的表现,需要对此加强监管。

  受经济形势和财政纪律约束等因素影响,一些地区需要下大力气化解地方债,才能走出财政困境并实现高质量发展。如果地方领导不关注化债工作,不仅会使财政风险进一步累积和蔓延,影响长期经济发展后劲,还可能危及政府公信力和社会稳定。

  今年上半年,中央部署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强调将坚持高质量发展作为领导干部正确政绩观的重要内容。不同地区的条件和面临的问题不同,对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也不同。在隐性债务风险较高的地区,当务之急是防范化解财政风险。但是,一些官员依然我行我素,没有清醒认识到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的重要性。他们要么变着花样新增隐性债务,要么不积极主动地化解隐性债务。凡此种种,都是政绩观偏差导致的扭曲行为。

  地方债的形成和积累不是某一任官员造成的,化债也需要一任接着一任干,持续不断、循序渐进和久久为功。正确政绩观要求坚持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以实干出政绩。在衡量政绩观时,要同时关注前任、现任和后任。一位优秀的干部,要承接前任工作,做好现任工作,并为后任开展工作打好基础。

  没有人愿意收拾烂摊子,也不应为后任留下薄家底。但是,越是充满挑战的工作,越能考验选人用人,也越能照见政绩观。当一位官员被委以重任,在地方债风险较大的地区任职时,就被寄予全力化债的期望,也不应辜负这份沉甸甸的嘱托。

  对于地方债风险较大的地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就是化债,而化债的规模、速度和合规性就成为衡量政绩观是否正确的关键准绳。为此要完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针对地方债风险较高的地区进行差异化考评。要将隐性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成效纳入考评并提高权重,真正用好考核指挥棒,引导当地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隐性债务的顽固性和化债任务的艰巨性,都意味着要稳定地方干部队伍。借鉴脱贫攻坚期间“不脱贫不调整、不摘帽不调离”的经验,要加强隐性债务风险较高地区党政正职领导的稳定性。使当地干部能够咬定青山不放松,真正把化债工作做好做实。当然,也要强化对化债有功的干部的嘉奖,不能因为化债而影响其仕途。

  隐性债务的隐蔽性较强,一些地区在报告化债成效时,存在不实乃至作假的现象。要严肃财政纪律并加强数据监管,对弄虚作假坚持零容忍,确保债务数据全量全程可追溯,进一步深化隐性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工作。

  与此同时,也要加强对债务风险高发地区的指导和规范,在激发其化债动力的同时提供必要支持和保障。一些干部错误地认为化债和政绩是一对矛盾,担心化债会影响政绩,殊不知二者有着紧密的内在联系。要避免将化债与政绩二元对立,而是挖掘二者的内在统一,通过巧妙有效的政策措施,在化解债务的同时创造政绩。 (作者系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