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首尔遇到炸鸡
余斌
■ 余斌
时尚影响到饮食,过去也是有的,但肯定是于今为烈。影视的推波助澜是一大关目。比如普普通通的炸鸡,因为是《来自星星的你》女主的爱物,忽然间就令少男少女心向往之。
时尚的特点,是“各领风骚三五天”,餐饮亦如此,因为重心不在味道,而在新异感,往往旋生旋灭。但在韩国教书数月,发现炸鸡倒不属此列,假如起初有点时尚的因素,现在也早已沉淀下来了。
我第一次吃炸鸡是在肯德基,已是1987年的事。北京王府井,第一家肯德基刚开业。那以前阅鸡多矣,就是没吃过炸的。国人颇喜油炸食物,传统的糕点,面粉制品,油炸相当主流,菜肴中油炸作为一道工序或甚普遍(炸了再蒸、再烧),偏偏炸鸡少见。从整只鸡分割为鸡块、鸡丁,蒸、煮、炖、焖、烤、炒,无所不可,就是不用炸这一招。以至肯德基初来乍到,我们都觉得新鲜。
炸鸡一举在中国站稳脚跟,现而今山寨者颇众,炸鸡排的店固然到处都是,流行歌里都能唱到“我在人民广场吃炸鸡”,也就见得炸鸡还算受待见了。但我总觉炸鸡还是外于我们饮食系统的另类,至少在鸡的谱系里,它远不能号令天下。
韩国则不同,从任何意义上讲,炸鸡都已本土化。其一是食者众,对中国人而言,炸鸡是一种小儿或年轻人的食品,中老年人多半是敬而远之,在韩国则真有点老少皆宜的味道。首尔炸鸡店之多,可用“三步一岗,五步一哨”来形容——没错,就叫炸鸡店,专营炸鸡或主营炸鸡,店多势众,我想唯烤肉店可与之分庭抗礼。很多店规模还相当大。
其二是舶来变国产,已然演变为韩式。咖啡是更地道的舶来品,且也已成为韩国人的必需品,大大小小的咖啡店遍地开花,普及程度不下欧美,取代了传统的茶,以至很难找到一家茶馆。但那大体上是照本宣科,原封拿来的性质,到哪家喝的也是美式、拿铁、卡布奇诺或意式浓咖。炸鸡不同,虽基本面就是美式的炸,却已是移花接木,弄出许多名堂来。
照说爱炸鸡若此,肯德基在韩国应该比在中国更有市场,事实却相反,偌大首尔,并不多见。一个重要原因,便是韩国人在炸鸡上的“创新”,结果本土派将外来和尚打败了。
你到一家炸鸡店,少则七八种,多则十几种口味,什么原味、调味、洋葱、蒜味、芝士味、水果味、酱油味……不一而足。原味是最朴素的,说白了就是肯德基式,其他种种,都是在这底子上变化。比如覆一层洋葱丝,上浇色拉酱;比如撒上芝士粉。
诸色杂陈,看上去颇诱人,有的搭配,也真让人脑洞大开。这里面我觉得最韩国的,当数调味炸鸡。其实原味之外,都要算调味。但在他们那里,专指以韩式辣酱调味的那种。炸一遍之后裹上酱再炸,特别入味。其他口味,均以现炸现吃为好,调味炸鸡则摆放一阵亦无妨。
饶是花样百出,炸鸡的风靡韩国,也还有一大关节——即是它遇到了啤酒。炸鸡独行,形单影只,与啤酒成双作对则相互衬映,终成佳偶。我不知道如此搭配是怎样被固定下来的,反正在韩国,炸鸡与啤酒已然是“焦不离孟,孟不离焦”。韩国人口中,啤酒和炸鸡,会被简称“七迈”,这是CHICKEN AND BEER缩略后的韩语发音,通晓中文的人则创出一个“炸啤”的词来。
韩国人很少拿炸鸡来搭配其他,炸鸡也不构成正餐的一道菜。事实上炸鸡也不适合用来“下饭”,不管是配米饭还是面条。稻米之国的韩国人,快餐的首选似乎还是紫菜包饭。唯有喝酒时,炸鸡才算得其所哉,有了用武之地。美国人喝啤酒,也有佐以炸鸡的,然西方人喝酒大体不用下酒菜,炸鸡可有可无,与啤酒形不成标配。韩国人喝酒便是喝酒,不与吃饭相混,但例须下酒菜,啤酒也不干喝——这倒很东方。而喝啤酒,炸鸡最是相宜。
炸鸡店未必有啤酒,啤酒屋则必有炸鸡。啤酒屋顾名思义,是专门喝酒的地方,不供饭菜,也没别的下酒菜,就是炸鸡。其实啤酒屋并不单卖啤酒,韩国人传统的口粮酒烧酒,亦属常备,下酒菜也是炸鸡,选择喝烧酒吃炸鸡者,不在少数,但未闻有“烧酒/炸鸡”一说。我都试过,的确是啤酒与炸鸡更搭。盖啤酒宜痛饮,炸鸡干而燥,大口的冰镇啤酒下去,解燥,爽。烧酒虽度数与中国白酒相比低了不是一点点,喝起来还是浅斟低酌一路,配卤猪蹄之类更合适。
在首尔,各色炸鸡领教不少,多半都是喝啤酒,啤酒屋却没去几家——语言不通,一人独食,没得弄出一副“斯人独憔悴”的模样,故以打包带回住处为多。去过的几家也不记其名,有一家因店名怪异,倒记住了。事实上就是因对店名好奇进去的。
是一家连锁店,叫“CHICKEN TOILET”。TOILET不是厕所吗?就算译作“化妆间”,与鸡何干?怕自己孤陋寡闻,问在美国的熟人是否还有别解,回说没有啊。问韩国学生,也都说不出所以然来。有次闲逛又经过那家店,一时兴起,遂进去究明真相。语言不通也不打紧,炸鸡一上桌就知道了,原来店名里的TOILET,着落在装炸鸡的器皿上:他家不用盘子,用一种类似厕所蹲坑模型的容器盛装。一桌一桌,食客喝他家的自酿啤酒,对着粉绿色的便池下筷子。首尔早见不着蹲坑了,这算是怀旧也未可知。但玩什么噱头不行?吃喝而有厕所的联想,这“梗”玩得出人意料,有恶搞之嫌。
不过别说,光顾的人还真不少,甚至见过大排长龙的场面。这创意,也算是对时尚的一种诠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