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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8版:思想周刊·智库

科技金融推动新能源技术跨越产业化鸿沟

  ■ 黄英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新质生产力培育和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的关键窗口期。金融是国民经济的血脉,科技金融是创新催化剂,有助于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壮大新质生产力。国家层面及浙江省域层面都把科技金融全生命周期服务和耐心资本培育摆在突出位置。

  当前,新能源产业是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新型储能、深远海风电、光伏、氢能、先进电池等技术产业化规模化应用,既是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的刚需,也是保障高质量发展和能源安全的重要支撑。从实验室到生产线、从样机到量产、从试点示范到规模化推广,既考验技术成熟度,更考验金融供给的精准性与持续性。浙江作为资源小省、用能大省,应加快革新科技金融体制机制、畅通“科技—金融—产业”良性循环,助力更多新能源技术跨越产业化的“死亡之谷”、落地生根。

  把资金投向更早、更小、更硬环节。新能源技术产业化的突出短板是早期资本供给不足。大量科研成果进入中试放大、样机迭代、场景验证阶段,尚无稳定订单、缺乏传统抵质押物,难以满足银行授信要求;社会资本因技术路线不确定、退出周期长,普遍等到企业产生营收后才愿介入,导致“死亡之谷”阶段资金供给缺口较大。破解困境,须贯彻落实“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的导向,构建由政府引导基金、天使基金、概念验证基金、产业基金等共同组成的资本生态。政府资金重在产业引导和风险分担,撬动银行、创投、保险、担保协同发力。浙江可聚焦储能材料、电力电子器件、氢能装备、零碳解决方案等前沿领域,构建覆盖初创、成长、成熟各阶段的金融服务体系,为早期硬科技项目提供稳定资本支持,打通成果转化“最初一公里”。

  使金融服务贯通研发、中试和量产。新能源技术产业化历经基础研究、工程化验证、中试熟化、批量生产、场景推广等诸多阶段,各阶段风险特征不同,需匹配差异化金融工具。研发阶段依托财政资金、天使投资、知识产权质押;中试阶段配套中长期贷款、设备租赁、保险与担保增信;量产阶段依靠供应链金融、订单融资、并购基金、绿色债券;应用阶段可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碳资产及收益权融资。要推动单点融资向全周期服务转型,建立新能源产业化项目库,从技术成熟度、市场前景、知识产权、团队实力、应用场景、减排效益等维度开展分层评价,构建金融机构可复用的企业创新画像,实行分阶段精准授信。针对中试平台及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应用,用好风险补偿、保费补贴、政府采购、场景开放等政策,降低科技成果从试制到市场化的转化成本。

  用场景牵引增强金融定价确定性。科技金融支持硬科技的一大难点,在于技术价值识别与风险定价。新能源产业多学科交叉特征明显,技术与市场风险叠加,单纯依靠财务报表和抵押物难以评估长期价值。依托真实示范场景、运行数据和可核证的减排收益,能够有效锚定技术可行性与长远的商业价值。浙江数字经济底座扎实、制造业场景丰富、县域经济活力强,具备以场景开放完善科技金融基础设施的良好条件。应强化布局,围绕源网荷储、山区海岛微电网、建筑节能改造、充换电网络、虚拟电厂、零碳工厂等应用场景,建立政府、能源企业、制造业龙头企业、高校院所、金融机构联动的验证机制。将示范运行、订单履约、碳减排等数据转化为信用要素,为金融机构风险评估和定价提供可靠依据。

  让风险共担机制提升金融机构敢贷愿投能力。新能源科创企业融资难,根源在于风险共担体系不健全。硬科技创新不确定性高、失败概率大,风险过度集中易导致金融供给趋于保守。需构建政府、市场、企业多方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制度框架。一是完善政策性担保、再担保和风险补偿机制,对战略导向明确、技术含量高、带动性强的新能源企业强化增信。二是壮大科技保险、绿色保险供给,拓宽研发责任险、首台(套)保险、知识产权保险等覆盖面,降低技术转化初期不确定性。三是支持银行设立科技金融专营机构,健全尽职免责与容错机制,强化硬科技专业研判能力。四是畅通创投、银行、担保、保险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形成“股权引领、债权跟进、保险兜底、担保增信”的融资接力格局。

  以浙江创新探索打造科技金融生态闭环。浙江民营经济活跃、创新平台集聚、绿色金融基础扎实、数字化改革走在全国前列,具备打造新能源科技金融生态的良好条件。下一步,要统筹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专业服务与长期资本,构建支撑新能源技术产业化应用的制度优势。强化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聚焦重点赛道,推动高校、龙头企业、金融机构共建中试验证与产业创新联合体,让金融介入节点前移。健全知识产权、软件算法、运行数据、碳资产等新型权益价值评估机制,拓宽科创企业合规融资抵质押渠道。提升资本市场服务效能,支持优质新能源企业通过股权、债券、并购重组做大做强。优化基金运营与绩效评价体系,以耐心资本撬动社会资本沿产业链精准配置,加速新能源技术规模化落地。

  科技金融不能拘泥短期财务指标,也不能脱离产业发展规律粗放投入。唯有依托耐心资本、专业研判、场景支撑、风险共担,才能有效帮助科创企业跨越“死亡之谷”。浙江要以科技金融机制创新为牵引,为新型能源体系建设不断注入金融“活水”。

  (作者为浙江大学管理学院教授,浙江大学资本市场研究中心主任、金融研究院首席专家)


浙江日报 思想周刊·智库 00008 科技金融推动新能源技术跨越产业化鸿沟 2026-06-08 28094003 2 2026年06月08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