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年1月17日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刘捷省长代表省人民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人民政府过去五年和2025年所做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效,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五年和2026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和举措,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强调,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做好今年工作,意义重大。省人民政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历次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践行“八八战略”,坚定扛起“经济大省挑大梁”的责任担当,紧扣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加快打造“重要窗口”、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新篇章等重大使命,聚焦聚力落实“4+1”重要要求和省委“132”总体工作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提质增效”,扎实推进“六个重大突破”,深入实施“十项重大工程”,持续扩大内需、优化供给、做优增量、盘活存量,着力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为全国大局勇挑大梁、多作贡献。
会议号召,全省人民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坚强领导下,深入践行“八八战略”,始终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取得决定性进展、率先呈现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生动图景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