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
村(社区)监督前置化
筑牢基层法治防火墙
陈昀 冯歆媛
陈昀 冯歆媛
近日,绍兴诸暨市浣东街道高湖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与建筑包工头钱某签订了一份路灯修装工程承包合同,约定钱某以包工包料方式完成村内路灯维修及新建工程,总价7150元,工期7天。合同涵盖工程验收、付款方式、安全生产责任、转包禁止等条款。
在合同签订前夕,村社合法性审查小组成员们对该合同进行了专项审查时提出,合同甲乙双方的主体资质问题需要明确,同时对合同中的质量保证金条款合规性、安全生产责任条款风险、工期罚款比例合理性、转包禁止条款完整性也做了相应的修改和明确。此外,对于村级工程还需遵循“四议两公开”程序,合同签订前应经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并公示预算及承包人选定结果。
“过去因为合同不规范产生了一些纠纷,如今有了统一的审查标准,不仅有规范的合同模板参考,还有专业的审查人员进行把关,心里踏实多了,干事也更有底气了。”高湖村相关负责人表示。
村(社区)一级决策把关难、难把关,是当下基层依法治理的难点。自去年8月以来,诸暨市坚持以“枫桥经验”为引领,深入开展村(社区)合法性审查,通过进一步规范制度,整合力量,前置监督,推动基层治理从“事后处置”向“源头防控”跃迁。目前,诸暨已在枫源村、江新社区等20个村(社区)开展试点,累计完成村(社区)涉法事项审查183件,发现问题93个,整改率达100%;助力该市成功入选浙江省村(社区)社会事务合法性审查服务试点单位。
诸暨市在全省率先出台了《诸暨市村(社区)合法性审查操作手册》,内容涵盖目录清单、工作流程、档案管理等,打造集约审前标准流程、审中责任要素、审后备案复核的村(社区)规范化审查系列制度,有效补齐村(社区)审查机制缺失造成的审查不全面、规范不明确等短板,破解村社干部对审查工作“没概念、不熟悉”等问题,推动村(社区)涉法事项审查重心从事后“被动纠错”向事前“主动防控”转变。截至目前,全市村社干部合法性审查工作知晓率同比上升73.9%,试点村社知晓率和落实率均达100%。
针对基层法治力量薄弱、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诸暨市组建“法律顾问+两委委员”的村级“1+1”合法性审查队伍,点对点专人专岗增强基层法治力量,创新“专题培训+案例实训+积分考核”三维培养体系,通过“选聘准入—履职考评—利冲回避—动态退出”全周期动态管理机制,打造“专精结合、全域覆盖”审查专业化队伍,有效提升基层审查水平。截至目前,开展业务培训3次,参训169人次,已动态调整法律顾问47名,队伍优化率达23.62%。
为了将监督进一步前置化,充分发挥群众自治作用,诸暨市创新推行审查事项目录清单村务公开栏、村民大会、村民微信群“三公开”机制,实现群众事前监督“有据可查、有违可督”,有效杜绝因信息不透明、监管缺位导致矛盾纠纷和违规风险发生,推动形成村(社区)事务由“干部决策,事不关己”转向“百姓参与,事事关心”格局。截至目前,试点区域目录清单公示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