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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聚焦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最优解” 助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简称《意见》)发布,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坚决遏制乱检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而在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下发的《全国优化营商环境情况交流》第25期中,着重介绍了宁波如何打造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最优解”的经验做法,与《意见》相互呼应。

  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大综合一体化执法改革启动以来,该局以涉企行政检查统筹实施为突破,出台《宁波市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聚焦拓展执法服务、规范行政检查、强化宽严相济、注重整改修复“四个环节”,打好组合拳,切实破解监管执法扰企突出问题,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效,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最优解”助力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市,企业获得感、满意度明显提升,纵深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走深走实。

  着力破解“检查扰企”之难

  近日,宁波市江北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联合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行业主管单位,走进宁波一家制造企业的生产车间,结合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对消防安全、职业卫生管理等方面进行指导,区别以往发现问题直接处罚的执法模式,这次“服务”是企业主动预约,政府上门指导。

  “通过这次预约式服务,各个部门对我们公司提出了很多针对性的意见,让我们对于接下来的企业生产运营更有底气、更加踏实。”该企业的人力资源负责人感慨道。

  企业需要什么服务,政府就提供什么服务。据了解,宁波率先在浙江省行政执法领域实施预约式行政指导服务,集成线上线下“一站式”服务,精准定制13类主题场景清单,帮助企业发现问题、整改问题,消除违法风险。

  截至2024年12月底,累计受理预约2900多件,开展线上线下预约3200次,靶向整改风险隐患超3000个。此项举措被写入浙江省《关于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质效助力打造营商环境最优省的指导意见》。

  在实际工作中,宁波还统筹第三方辅助服务计划,切实减少非必要辅助服务事项。慈溪市出台行政机关委托第三方服务规范管理办法,减少非必要委托事项18.5%,节约财政预算资金4.92%,企业满意度同比提升20%。

  着力破解“多头检查”之困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宁波坚持管住风险、有需必应、无事不扰,从行政检查计划统筹入手,持续加大力度,精准靶向“减频次、减负担、减风险”,有力解决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等突出问题。

  宁波率先在全省出台统筹行政检查计划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年计划、月安排、周执行”统筹运作机制,创新“六环递进”工作法,推动检查必计划、计划必统筹、统筹必实施、实施必有效、结果必闭环,实现涉企检查“减负”与“增值”相统一。

  截至2024年12月底,共收到各单位报送计划共计1969个,实际实施1065个,统筹率为54.1%,压减903个,压减率为45.9%。

  据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其实,早在2023年,宁波就开始推广“综合查一次”,统筹宁波市涉企检查计划。截至2024年12月底,宁波市跨部门“综合查一次”共计9.8万次,占涉企行政检查总数的50.25%,同比提高23.7个百分点。

  同时,宁波强化“检查必亮码”,依托“浙政钉·掌上执法”出示电子执法证、展示行政行为码,实行有计划必赋码、逢检查必亮码,自2024年6月推广以来,宁波开展亮码检查10.36万户次,亮码检查率达99.74%。

  此外,宁波还探索了“部门代检查”,梳理基层常见、直观可查、易于整改且不涉及公众重大利益的行政检查事项,其他部门可代为现场检查,已形成含11个领域53个检查事项的简单事项清单,推动部门和企业双减负;拓展了“管执一件事”,扩大执法监管“一件事”场景应用,累计共105件,其中7件纳入省库推广,入选量全浙江省第一。

  为了最大化减轻企业负担,宁波综合执法部门还以综合评价为基础,对企业等级、检查次数、抽查比例设置阶梯式级数,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做到无事不扰、有事必究。

  “今天复查后,发现问题已整改完毕,我们将该企业的‘黄灯’转为‘绿灯’。”近日,潘火街道综合执法队复查完下应北路“4S店一条街”的一家车企后,作出亮灯转换。此前,该店被查出汽车销售合同部分条款表述不够清晰、电梯应急电话不畅通等问题,被亮了黄灯。

  2024年1月,鄞州区推行企业分级分类“四色检查法”管理模式,即各部门、镇街开展跨部门、跨行业的“综合查一次”,对存在明显隐患、存在一般问题、暂未发现问题、尚未开展检查等四类检查情况,分别以“红、黄、绿、灰”亮灯,针对不同赋色采取不同检查频次,并可实现动态转换,目前,该区已对778家检查对象赋色,绿色率达93%,最大限度减轻涉企干扰。

  着力破解“趋利执法”之疑

  值得一提的是,宁波注重严格执法、善意执行,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使之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放大大综合一体化改革的倍乘效应。

  宁波陆续推出多领域市场经营主体“首违免罚”“轻微免罚”“不予处罚”清单,做到实施主体扩量、执法事项扩面、受益群体扩容。

  具体包括:发布涉企轻微违法不予处罚清单,覆盖14个领域、106个综合执法事项;梳理地方立法审慎执法监管事项清单,涉及处罚事项30项、66种;推出首违不罚清单390项,制定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强制首批清单14项,作出不予处罚案件3800余件;探索行政处罚自动履行“免加罚”,已实施涉企免加罚案件28起,免除滞纳金72.4万元。

  据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提供的信息,该局拓展“轻案零跑”模式,实现从现场取证到罚款缴纳全环节数字化办理。截至2024年11月底,“零次跑”办案1.07万余件,未发生行政诉讼复议案件,未发生涉及违规执法、违规检查等投诉举报。

  此外,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创新“执法观察期”机制,聚焦“四新”涉案企业,设立10—60天不等执法“观察期”,限期落实整改并经评估后可依法不予处罚;建立“联合帮扶”机制,自2024年6月试行以来,帮助企业破解跨部门、跨领域的整改难题7件。

  另据了解,探索行政处罚信用修复协同联动机制也是“宁波经验”的一大亮点。以海曙区为试点,全量收集信用主体修复需求,强化执法指挥部门流转,通过信用修复帮助360多家市场经营主体获得信用融资3亿多元。

  (图片由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提供)


浙江日报 专版 00010 宁波:聚焦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最优解” 助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 2025-01-10 浙江日报2025-01-1000015;浙江日报2025-01-1000019 2 2025年01月10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