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蓝助企红”
护航营商环境最优省
李 灿 徐子胭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2024年,浙江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检察护企”专项行动部署要求,对标省委“营商环境最优省”建设目标,围绕企业发展难点、痛点、堵点,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有力回应企业关切,坚持“一把手”主抓、“一盘棋”统筹、“一体化”发力,全力打造“检察蓝助企红”浙江特色工作体系,扎实推进专项行动落深落细、见行见效。
全省检察机关全年共办理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涉企案件6469件,其中12起案件获评最高检典型案例;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诉前调解”机制、行政检察“小过重罚”大数据监督模型2项工作先后在最高检召开的相关专题新闻发布会上作介绍;整治趋利性执法司法问题工作成效得到最高检肯定;“空壳公司监督治理”、知识产权检察“4+4”模式先后获评省改革突破奖银奖、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最佳实践案例”。
紧盯护企重点 精准开展监督
坚决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五届五次全会关于坚持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和“依法平等长久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的部署要求,全省检察机关深刻认识到,检察机关在服务保障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促进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壮大中有着重要职责使命。
聚焦趋利性执法司法问题,开展专项监督。省检察院对相关的1.7万余条数据线索,交市县检察院进行全面排查,依法提出监督意见273件。温州乐清市检察院联合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建立跨区域冻结涉企账户救济协作机制,累计帮助企业解封资金1220万元。组织开展类案线索专项审查与办理,累计摸排违法插手经济纠纷相关职务犯罪线索20余条。温州市检察院对串通帮助被执行人“逃废债”、侵害企业利益的1名司法工作人员以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立案侦查,并向有关机关移送涉嫌拒执犯罪的嫌疑人10余名、涉嫌受贿犯罪的人员2名。
聚焦企业内部贪腐,开展专项打击。实施“啄木鸟”、清廉民企法治护航等专项行动,截至2024年12月,共批准逮捕企业内部贪腐案件421件512人,提起公诉1000件1362人。提前介入引导侦查368件,实现重大企业内部贪腐案件提前介入全覆盖。开展追赃挽损“一案三查”,查赃款赃物去向、查全部关联人员、查是否善意取得,检察环节共帮助500余家企业追赃挽损4亿余元,金额同比增加2倍以上。嘉兴市南湖区检察院在办理某公司被挪用资金案中,通过省市县三级联动、检侦协同等方式,累计帮助企业追回损失4820万元,其中检察环节直接追缴2920万元。
聚焦空壳公司乱象,开展专项治理。针对不法分子利用空壳公司实施金融、涉税、走私等违法犯罪,破坏市场经营秩序问题,在全国率先实施“净化空壳公司”专项行动,搭建数字监督治理模型40余个,向市场监管部门移送线索5515条,推动刑事立案235件372人,为企业挽回损失1亿余元。
聚焦涉企“挂案”讼累,开展专项清理。针对涉企“挂案”致使经营主体及相关人员长期处于被追诉状态,直接影响企业生存和发展问题,连续6年牵头开展涉企“挂案”专项清理,突出健全分类施策机制、责任督导机制、研判会商机制,会同公安机关、审判机关掌握案件底数、深挖问题根源、攻坚难案要案,年均清理涉企“挂案”200件以上,以常态化监督助企卸下包袱、放开手脚、轻装上阵。
突出质效导向 创新办案机制
在全国率先出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涉企案件工作指引,突出一体履职、综合履职和数字赋能,切实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作用,充分运用法治力量推动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完善上下联动、内部协作、内外协同的一体履职机制。以“四大检察”融合贯通,推动涉企问题全方位解决。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侵害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违法犯罪。加强涉信用惩戒措施行政和民事审判活动、执行行为监督,发出检察建议283件,法院已采纳271件,帮助246家经营主体修复信用。办理涉企股权民事执行监督案件277件,发出检察建议272件,法院已采纳253件,为申请企业挽回损失3044余万元。办理涉企虚假诉讼监督案件155件,帮助94家企业避免财产损失1.81亿余元,其中仅舟山市定海区检察院在办理某装饰装修合同纠纷虚假诉讼监督案中,就为受害公司避免损失6700余万元。依法探索开展反垄断公益诉讼,推动相关行政机关对48件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文件问题进行整改,为各类经营主体营造良好的公平竞争环境。健全常态化开展“四大检察”线索互送机制,全省检察侦查部门依托刑检部门主动移送线索,已立案侦查侵害企业利益、破坏营商环境的相关职务犯罪案件15件17人。
构建知识产权检察“4项机制+4大保护”的综合履职模式。深化“一案四查”机制,加强对知识产权的综合保护。在办好知识产权个案的同时,同步审查发现刑事犯罪、民事侵权、行政违法和公益诉讼监督线索,集中统一履行检察监督职能,提升综合保护效果。截至2024年12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244件362人,提起公诉835件1941人,综合履职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其中,通过开展恶意诉讼专项监督,2024年推动刑事立案5人,启动民事监督程序26件。深化“诉前调解”机制,加强对知识产权的高效保护。实行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诉前调解全覆盖,将积极赔偿作为认定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从轻处理的情节考量,共办理诉前调解案件349件815人,帮助344家企业获赔1.48亿余元,协助提起附带民事诉讼358件,尽全力帮助企业以最低成本、最快速度挽回经济损失,其中杭州市钱塘区检察院在办理某高新技术企业被侵犯商业秘密案中,通过诉前调解,引导侵权人向被侵权企业赔偿3000万元。深化“行刑衔接”机制,加强对知识产权的协同保护。实行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双向衔接互通,依法对行政机关移送犯罪线索工作和刑事侦查活动开展法律监督,将涉罪不起诉案件全量移送行政机关,共审查行政机关移送犯罪线索445件,推动刑事立案224人、刑事撤案52人,不起诉后移送行政处罚181件,共同防范有罪不究、不刑不罚、监管虚化等问题。深化“综合服务”机制,加强对知识产权的长效保护。实行知识产权检察服务“一站式”集成,入驻各地企业综合服务中心法治服务专区,上线运行“知产检察e站”,畅通知产快速维权“绿色通道”,累计办理各类服务事项1100余件,办结率和满意率均超过90%,推动助企惠企法律政策精准落地。
拓展数字检察赋能助力护企提质增效的创新机制。发挥数字检察先行优势,组织开展涉企案件大数据法律监督专项45个,已监督成案410件。宁波市检察机关构建车辆检测公司内部腐败数字监督模型,深挖车检企业内部“蛀虫”。台州市路桥区检察院推进“融”易治数字应用场景建设,梳理22类风险指标,累计监测账户1550万个,监测交易流水14.6亿笔,推动银行侧、政府侧、司法侧跨界构建全链条治理体系,获评省“数字法治好应用”。
围绕企业需求 优化检察服务
深入实施省委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部署,全省检察机关创新服务载体抓手,着力打造企业涉检诉求在检察环节高效闭环解决机制。
搭建护企法治服务平台。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立涉企控告申诉绿色通道,实现涉企举报控告快速受理和优先办理,共受理涉企控告申诉1024件,已审结725件,其中提出监督意见246件,改变原决定10件。杭州、宁波、温州等地检察机关结合当地产业特色、企业需求,协同相关单位建设“全域检察e站”“营商环境投诉监督中心”“企检服务中心”等平台,有力推动形成我省涉企法治服务增值化改革检察矩阵。其中“营商环境投诉监督中心”已接收投诉事项3013件,案件化办理808件,经营主体满意率98.21%。
加大数字经济司法保护力度。坚持办案与服务并行、惩治与保护并重、打击与防范并举,全力助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温州市检察机关成立全国首个数据资源检察室,集中履行涉数据资源“四大检察”职能,积极探索数字经济司法保护新模式,联合头部数据企业为商业推广提供“商业隐私拨号”等解决方案,促推行政机关强化行业监管,提升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开发利用质效。
做深办案后半篇文章。坚持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力求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惠及一方。杭州市拱墅区检察院在办理某环境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案中,针对发现的环境检测造假乱象与监管漏洞,推动建立环境检测行业专项治理工作机制,并向主管部门制发加强环境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工作的检察建议,做法与建议分别获评最高检依法惩治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犯罪典型案例和全国检察机关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其中,东阳市检察院办理的某剧组被造谣案获评最高检依法惩治利用网络暴力侵犯企业合法权益典型案例。
全省检察机关将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和省委实施意见,持续深化“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以更优检察履职服务营商环境最优省建设,为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本版图片由省检察院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