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营商环境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水平
曾宁宇 编辑 李雅南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经济已经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是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和关键一环。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并作出相关战略部署。当前,我国经济发展内部面临产业规模增长空间缩小、土地和劳动力等要素增长有限等多方面约束,外部面对保护主义上升、世界经济低迷、全球市场萎缩的复杂严峻环境,企业生存发展压力比较大。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是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应对当前复杂形势、提振市场信心、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的重要之举。“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只有持续推动营商环境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水平不断上台阶,营造一流的政策和制度环境,让国企敢干、民企敢闯、外企敢投,才能从根本上激发各类经营主体的活力和动力,助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
坚持以市场化为引领,推动资源要素高效配置。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高标准市场体系,是一流营商环境的重要体现。当前,我国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正在持续完善中,还存在市场激励不足、要素流动不畅、资源配置效率不高、微观经济活力不强等问题。我们要以加快推进构建高效规范的全国统一大市场为契机,深化市场化改革,进一步破除地方保护主义和市场分割壁垒,打通制约经济循环的关键堵点。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破除体制机制障碍,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打破各种形式的行业垄断、准入壁垒、地方保护,推动生产要素畅通流动、各类资源高效配置、市场潜力充分释放。另一方面要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为市场机制发挥作用保驾护航,强化科学的宏观调控,更好维护市场秩序,确保国民经济循环畅通,为承担着统一大市场“毛细血管”功能的各类市场主体尤其是广大中小微民营企业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高质量发展的内在动能。
坚持以法治化为支撑,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坚持致力于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提供更多机会的方针政策”。落实“两个毫不动摇”,需要靠法治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基础和支撑。一流营商环境的根本不是提供多少特殊的政策优惠,而是要营造一个各类经营主体都能够平等参与、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
我们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符合市场经济规则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的法律法规制度体系。一是完善现代产权保护制度。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产权制度是稳定社会预期、激发社会创造力的应有之义,也是企业家能心无旁骛、以恒心办恒业的根本保障。二是打造宽松有序、便捷高效的准入制度。科学设置、持续压减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事项,大力放宽服务、消费和高科技领域的市场准入,激发市场活力。三是构建以公平竞争为基础的高标准市场体系。进一步落实和强化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有效利用公平竞争审查、反不正当竞争和反垄断执法等工具,确保各类所有制企业在市场经济活动中都能获得平等待遇。四是以完善的信用体系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科学界定信用信息范围和程序,规范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认定标准,依法依规开展失信惩戒。
坚持以高水平开放为标准,塑造国际竞争新优势。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一招,也是决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一招。我国改革开放40多年的经验表明,开放推动改革,开放促进发展,开放带来繁荣。当前我国经济已深度融入世界经济,要在国际竞争中赢得优势、掌握主动,不仅仅是靠将资本“引进来”、通过国际贸易“走出去”实现的,更要通过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更大程度激发市场活力、增强经营主体内生动力、释放内需潜力。
建设国际一流营商环境,一要扩大开放领域,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提升投资自由化水平,充分发挥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以国内大循环吸引全球资源要素,吸引更多外资进入。二要提升开放质量,依托我国完备的产业体系和强大的生产能力,增强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联动效应,提升贸易投资合作质量和水平,带动企业在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中获得更多机遇、实现更好发展。三是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系,通过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等平台,探索更高水平的开放政策,以建设性态度参与和引领国际经贸规则制定,在重要议题中发挥更大作用,推动形成公正合理透明的国际经贸规则体系,为全球营商环境改善提供更多中国智慧。
【作者为省委党校2024年第二期中青一班学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