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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6版:理论周刊

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塑造发展新优势

  浙江省委十五届五次全会深刻把握、系统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坚持以高标准目标体系引领改革攻坚突破,提出到2035年在科技创新、现代化产业体系、制度型开放等方面取得新的实质性突破,并强调要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健全新型举国体制,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这是今后较长一段时期内科技创新事业的工作重点。浙江要增强科技体制改革的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强化制度创新、政策供给、机制优化、治理提升等的系统集成,在以科技创新塑造发展新优势上走在前列。

  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的基本内涵

  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的首要任务是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浙江要在科技创新塑造发展新优势上走在前列,亟须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新型举国体制的浙江路径,持续实现数字科技、新材料、生物医药技术等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和产业技术跨越,这是国家创新体系的战略效能。

  市场在创新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要提升国家创新体系的战略效能,根本上需要提高产业技术跨越和产业全球竞争的市场效能。企业是科技创新的主体,产业技术能否跨越,最终要看企业能否把关键核心技术转化为市场优势。浙江有独特的市场体制机制优势,依托制度创新、政策供给、机制优化、治理提升等要素的系统集成,构建支持全面创新的体制机制,尽快推进科技创新从模仿创新、集成创新向“源头创新”转型。长期以来,浙江民营企业在全球创新追赶上是走在前列的,今后要以更加开放的格局,推进制度型开放,构筑起开放创新生态,实现创新要素的全球化流动。

  战略效能和市场效能的发挥,要建立在强大的数字技术基础设施和全面创新体制机制基础上。新一轮信息技术革命加速全球要素资源重组,建立与数字技术发展相适应的硬件和软件基础设施、文化和制度基础设施等,是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的基础性保障。因此,要把基础效能纳入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的战略支撑。

  提升国家创新体系三大效能的路径

  一是提升国家创新体系的战略效能。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是实现国家创新体系战略效能的核心能力,提升战略效能的关键是健全新型举国体制,实现国家实验室体系、国家科研机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和科技领军企业的系统集成和战略协同。

  具体路径上,首先,要明确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功能定位与布局优化。优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在使命导向型科技攻关中的功能定位,构建支持全面创新的体制机制,优化各类力量的战略定位、任务范围、功能效应与协同机制,放大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集群效应。其次,要发挥市场机制与新型举国体制的协同耦合作用。健全新型举国体制,就是在党中央的统一领导下,既发挥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核心作用,又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实现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的有机结合,以制度型市场来实现两者的耦合协同。再次,发挥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战略牵引功能。国家战略科技力量要与其他创新主体、平台、区域和资源实现系统集成和创新贯通,有效衔接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区域性科技创新中心以及产业创新体系、高校院所科研体系、国际开放创新生态。国家战略科技力量要发挥链主作用,保障重大关键领域科技创新过程的畅通有效,破解创新链条的“断层断点”。最后,创新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组织治理机制。创新组织模式与治理机制,聚焦战略效能,优化资源配置,从行政治理、资源配置、人事管理、绩效评价和成果转化等方面,改革阻碍战略科技力量作用发挥的体制机制,消除“系统失灵”,保障使命导向型战略效能的实现。

  二是提升国家创新体系的市场效能。关键核心技术突破转化为产业技术跨越和全球市场竞争力,是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的根本。要把产业创新体系建设作为根本抓手,确立企业创新核心地位,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推进不同所有制企业创新协同和市场效能提升。

  具体路径上,首先,重构以企业为创新主体的产业创新生态体系。让企业承担起关键核心技术、共性技术和卡脖子技术开发的主体作用,通过制度安排创造市场机会,实现技术体制、制度安排和市场需求三者耦合,建立制度型市场,为企业和产业技术跨越提供强力支撑。其次,推动“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资金链”四链融合。以市场效能为导向,整合布局科学发现、技术开发、设计与制造、市场化活动,从需求端牵引人才链、资金链围绕产业链和创新链布局。以“创新平台+领军企业+专精特新”的创新协同模式,协同创新主体优势,激发合作动力,形成创新合力。再次,强力推进创新共同体建设。聚焦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和共性技术突破,以市场机制为纽带构建创新共同体,打通企业创新系统、产业创新系统、区域创新系统和国家科学中心、国际科创中心等的战略协同,消除不同平台之间协同的卡点和堵点,实现整体性、系统性和协同性发展。

  三是提升国家创新体系的基础效能。数字基础设施体系是国家创新体系的新基建,需要建构起以数字技术基础设施、数字治理基础设施、制度型开放与创新型文化等为底座的基础设施体系,支撑创新主体之间的低成本、高效率协同。

  具体路径上,首先,重构数字技术基础设施体系。统筹规划、加快建设集约高效和安全可信的数字网络基础设施、算力基础设施和技术基础设施,推动分布式硬件基础设施向系统性体系支撑转变。加快新一代人工智能布局,打通数字技术和数据要素的基础平台。建设和运营国家数据基础设施,促进数据共享。加快建立数据产权归属认定、市场交易、权益分配、利益保护制度,提升数据安全治理监管能力。其次,完善数字治理基础设施体系。基于数字技术、数据治理场景、治理层级经验提炼等系统性规则,以全新区域治理体系推动国家整体创新体系变革。深入推进数据资产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强化数据知识产权创造、转化和保护机制。再次,加快开放型数字治理机制建设。设计建设赋能高水平数字创新的平台生态、大数据中心和数据算力中心等数字新基建,依靠强大的数字基础设施参与全球数字产业竞争。通过生态治理和协同共享,推动全球科技要素高水平聚合,强化数字人才、数字企业、数字金融等汇聚发展,实现高水平开放创新。

  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的制度安排

  一是进一步完善党中央对科技工作的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党的领导优势,以将改革进行到底的决心,构建顶层设计、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破除阻碍市场决定性作用发挥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强化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探索新型举国体制的有效模式。进一步完善领导制度体系、议事协调机制、部署落实机制,形成政策性合力。探索以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为基础的制度型开放,提高我国在全球创新治理中的制度性话语权。

  二是构建新型举国体制的有效模式,实现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有机结合。推动高水平制度型市场建设,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完善补偿机制、协调机制的战略导向,破除制约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立足市场政策的统一性、规则的一致性、执行的协同性,完善全国统一大市场,引导创新要素有序流动与合理配置。畅通“双循环”,激活“新动能”,聚焦内需培育、强链补链、要素流动等,利用好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类资源,提高在全球配置资源的能力。

  三是以数据为核心、场景为驱动,加快推进数据资源体系与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和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加快建设以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为核心、以数据和信息为关键要素的数字技术基础设施体系。强化数据治理基座建设,探索平台共治共享机制,重塑全球数字治理格局,为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提供治理保障。构建高质量开放创新生态,进一步深化开放合作战略,促进创新主体多方融入全球创新网络,进一步推动全球创新资源的有效流动。

  【作者为浙江财经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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