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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7版:理论周刊

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要求,建立健全覆盖全域全类型、统一衔接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规划许可制度。这是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后,党中央对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建设作出的新一轮重大改革部署,标志着改革由局部探索、破冰突围向系统集成、全面深化转变。

  国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空间载体。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按照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整体谋划国土空间开发。党中央部署“多规合一”改革,统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构建以空间规划为基础、以用途管制为主要手段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推动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

  浙江是陆域小省,土地资源紧缺。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就指出,土地要素制约是我省一个硬制约,在土地问题上要长期从紧过日子。历届省委、省政府牢记嘱托、忠诚践行,从深入贯彻节约集约用地基本国策做起,到全域推进国土空间科学治理整体优化,始终坚持把宝贵资源精准投放到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促进省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绿色转型。2023年12月我省首部“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获国务院批准实施,进一步推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从无到有、从土地走向空间。

  坚持空间跟着战略走,推动要素配置流向同高质量发展导向高效衔接

  这些年来,我们深化“多规合一”改革,统筹发展战略、空间布局和资源配置,优先保障主导产业、重大项目合理用地,不断增强对重大战略和宏观政策的空间响应能力。

  政策协同稳大盘。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部署,重构“1+N”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政策体系,与投资、产业、科技、财政金融等政策协同发力。“1”就是每年制定一张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清单,纳入全省高质量发展“8+4”政策体系管理,以筑牢要素底盘助力稳住经济大盘。“N”就是精准定制一批重大战略专项配套空间政策,今年以来,我省已出台支持“两重”“两新”建设、海洋经济发展等空间保障政策。

  集中力量办大事。充分发挥省级层面在落实国家战略、传导发展目标方面的承上启下作用,切实增强对空间资源的统筹调配能力。建立健全省政府重大项目用地清单,率先推出谋划、储备、实施类项目保障“三库三百”工程,进一步理顺分层级分类型的要素投放机制,其中省统筹资源主要投向重大产业培育、民生共富扶持等“扬长补短”方面,确保要素投放速度与项目建设进度相匹配、要素配置流向与优化发展方向相耦合。

  增存并举算大账。坚持把城乡空间作为一个整体,通盘谋资源谋发展,既算增量账,更算存量账,以资源利用方式转变引导发展方式转型。在城市,实行新增建设用地配置与存量建设用地盘活相挂钩的“增存挂钩”机制。在乡村,实行农村建设用地减少与城镇建设用地增加相挂钩的“增减挂钩”机制。近年来,全省土地开发利用中存量建设用地占比稳步提高。

  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深化规划用地行政审批许可服务增值化改革

  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时,就大力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2004年7月,他专门到原省国土资源厅调研机关效能建设。这些年来,我们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要素跟着项目走”,深化规划用地“多规合一”改革,高效承接国家用地审批权委托试点,首创百大项目用地报批集中攻坚机制,以行政服务“加速度”,让项目建设“跑起来”、经济发展“强起来”。

  变“项目上门”为“服务上门”。建立重大项目规划用地提前介入机制,围绕交通、能源、水利、防灾减灾、新基建等重点领域,省、市、县分级建立项目用地报批攻坚清单,实行“专班运作、领导领办”“节点管控、挂图作战”“一项一策、靠前服务”等工作机制,切实提高用地报批质效,推动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近年来,惠及项目覆盖面进一步拓展、时效性不断增强。

  变“多头办理”为“联动办理”。深入贯彻“高效办成一件事”理念,在全国率先推行项目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合并办理,两个事项法定办理时限由40个工作日缩减至15个工作日以内。深化“多评合一”综合论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划拨用地审批并联办理、农民建房“一件事”并联审批等一揽子创新举措,推动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间,“浙江经验”在全国复制推广。

  变“立项前置”为“准入前置”。改革建设项目空间准入机制,创新“空间适配”智能管理,打通自然资源、发展改革、能源、交通、水利等部门数据和业务流程,将空间管制协同和布局矛盾协调提前至项目谋划阶段,实行先适配再立项。近年来,已协调5300多个“十四五”期间重大建设项目科学合理空间布局,提前识别3900多个项目存在交叉重叠等空间矛盾,大幅提高空间利用效率和项目落地效能。

  坚持能力跟着需求走,推动省域国土空间治理改革举措综合集成

  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时就指出,加强监管是建设节约型社会的保障,要抓紧制定和完善促进资源节约使用、有效利用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这些年来,我们面向经济社会发展新需求和国土空间治理新要求,积极探索从土地用途管制向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转变,加快推进规则、规制、标准、技术体系建设,国土空间治理浙江实践进一步深化。

  率先探索全域全要素管制规则。积极承接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国家试点、长江经济带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纠错机制国家试点,组织开展农业空间用途管制省级试点,建立大运河核心监控区管控制度,出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管控规则,将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实践探索不断推向深入。编制省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以各类空间和自然资源为对象,制定7个一级类、24个二级类管制分区的管控要求,把用途管制制度扩大到全域国土空间。

  率先构建全链全周期数治体系。坚持国土空间唯一性,依托省域空间治理数字化平台,高标准推进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数据规范和监管系统建设国家双试点。围绕用途管制全周期划分为5个阶段6个事项,建设全省统一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监管系统,实现审批智能化、管制协同化,事项全覆盖、环节全覆盖、流程全覆盖,用户体系统一、数据体系统一、指标体系统一、核验规范统一。

  率先推动空间规划地方立法。强化规划实施和用途管制法治保障,开展《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立法工作,推动“多规合一”改革成果法治化,有望成为全国首部国土空间规划省级地方性法规。立法后,我省将全面确立: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建设,实行“详细规划+规划许可”管制方式;城镇开发边界外的建设,按照主导用途分区,实行“详细规划+规划许可”和“分区准入+约束指标”管制方式。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我们要全面对标“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的新使命新定位,加快打造国土空间治理省域样板,到2029年,完成“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规划许可制度”的改革任务;到2035年,实现“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全面形成”的奋斗目标。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的重要论述,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五届五次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进一步提升国土空间治理现代化水平,以高水平国土空间治理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重点做好“三个再”:突出城乡融合、陆海统筹,在推动用途管制覆盖全域全要素上再突破;突出建章立制、数字赋能,在推动用途管制制度型智慧型统一衔接上再提升;突出战略导向、需求牵引,在提高国土空间资源要素配置精准性和利用效率上再上台阶,持续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省域先行注入新动能、塑造新优势。

  【作者为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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