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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6版:理论周刊

紧扣民之所需,着力提高人民生活品质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任务”,并突出强调要“聚焦提高人民生活品质”。新时代新征程,必须牢牢站稳人民立场,将提高人民生活品质摆在为民造福突出位置,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完善收入分配和就业制度,夯实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物质基础。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要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在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上实现更大突破。

  以完善收入分配制度促公平。要在持续不断做大“蛋糕”的基础上分好“蛋糕”,以制度建设为主线,通过完善三次分配协调配套制度体系、规范收入分配秩序等举措激发各类经济主体的生产主动性与创造性,保障人民群众的物质利益,夯实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物质基础。

  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保民生。从人才强国、民族复兴的战略高度,在“优政策”上下功夫,在“高质量”上做文章,增强新时代新征程中就业工作的高度自觉。健全高质量充分就业促进机制,要不断强化就业优先导向,顺应群体就业需求变化;不断巩固基层服务基础,补齐社区资源配备;不断推进数据算法赋能,完善就业一体化工作机制,为劳动主体创造致富机会,为惠民生、稳就业作出积极贡献。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兜牢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民生底线。社会保障是治国安邦的大问题。党的二十大提出“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保障体系”的目标要求。新形势下,“织密扎牢社会保障网”“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是增进民生福祉的基础工程,更是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关键所在。

  促进社会保障“全覆盖”。以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为导向,建立覆盖“生老病死”等社会风险的社会保障体系,实现对风险全覆盖。扩大覆盖养老、疾病、伤残风险等各类社会保障制度的覆盖面,将高质量医疗参保作为工作重点,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持续巩固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省级统筹。以人人享有为目标,推动由户籍地保障迈向居住地保障,实现人员全覆盖。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完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确保社会保障资金同保障对象相匹配。以可持续性为落脚点,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的社会保障体系,实现终生全覆盖。持续完善婴幼保障、学前教育、临终关怀等方面的保障制度,使生命周期不同阶段的社会风险得到有效防范与化解。

  加快社会保障“补短板”。在农民农村社保问题上,要不断提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实际参保率实现更广普及;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不断加大农村医疗养老保险补助力度实现更高水平;进一步下沉服务资源,以数字化技术推行农村社保便民服务实现更易操作。在住房问题上,不仅要以加快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来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更要借助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培育多元住房供应主体以迈向“住有宜居”。

  优化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增强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精神力量。要进一步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让人民享有更加充实、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

  以精准化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准确把握公共文化服务需求,充分总结公共文化设施运营中具有推广价值的经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形成以点带面的良好发展态势。健全以需定供、以供定需机制,建立群众满意度测评体系和反馈机制,将群众的文化诉求摆在政策过程的前置环节,正向引导群众的文化需求,推动人民群众由“物质富足”迈向“精神富有”。

  以融合化拓展公共文化服务空间。建立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机制,通过公共文化服务融合城乡。充分利用博物馆、公共图书馆、文化广场等场所,将全民阅读、文旅志愿服务等活动覆盖基层,不断延展文化服务触角,为提高人民生活品质注入强大精神动力。

  【作者为浙江工商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执行院长、教授】


浙江日报 理论周刊 00006 紧扣民之所需,着力提高人民生活品质 2024-08-05 27000872 2 2024年08月05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