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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专刊

消检合作 强化落实

  自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突出风险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嘉兴市海盐县消防救援大队通过将公益诉讼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火灾隐患治理效能的方式,针对镇(街道)在整治行动中存在畏难情绪、工作进展缓慢、治理成效差等问题,联合检察院制发检察建议书,推动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整治责任落实。

  近日,双方在联合检查中,发现武原街道多个住宅小区存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私拉电线等问题,造成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隐患,县检察院立即下发检察建议书,推动街道迅速行动,积极履职。同时,大队通过“消检合作”典型案件办理,总结固化“消检”协作工作经验做法并进行推广,强化类案引导。海盐消防大队坚持“试点先行、全面铺开”原则,加快推动43处镇级电动自行车集中充停场所增建、改建示范点建设,并要求悬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公示栏》进行公示;全面推动高层小区安装电梯智能阻车系统,提升消防管理智慧化水平;海盐消防大队设计制作《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十个严禁”》和消防安全提示牌7600余份,组织人员在小区、经营性自建房(居住出租屋)等宣传栏、楼道口、高层建筑电梯以及集中充停场所显眼位置进行张贴。 (潘静怡)


浙江日报 专刊 00011 消检合作 强化落实 2024-05-28 浙江日报2024-05-2800005 2 2024年05月28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