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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6版:今日舟山

规范关键少数权力运行

  吕凌棘 柴静英

  “请人社局党组对决策讨论朱某补缴养老保险费的相关事宜执行情况在5日内报派驻纪检监察组。”近日,嵊泗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向该县人社局下发了工作提醒函,自执行“三重一大”决策表单化管理以来,类似的工作提醒函并不少见。

  连日来,嵊泗县纪委监委紧盯“关键少数”权力运行,成立了专项工作组,对全县各乡镇、县属各单位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情况进行检查,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压紧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

  在工作中,专项督察组发现个别单位存在会前决策准备不充分,决策事项与相关政策法规或上级要求相冲突;决策程序不严谨,对于决策具体执行情况很少在会上反馈和通报;决策讨论不深入,普遍以决策结果代替决策过程等问题。

  针对相关问题,嵊泗县纪委监委重点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派”的作用和“驻”的优势,探索建立“三重一大”决策表单化管理,从决策事项提交讨论申请、决策事项资料签收、决策事项办理反馈三方面入手,明确决策执行内容、责任部门、完成期限等内容,形成决策事项结果跟踪反馈和执行效果评估机制,推动“三重一大”决策事项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

  “我们要求派驻纪检监察组在事中监督时做到一听二问三建议,依法依规履行询问权和建议权,对于有异议的议题不仅要及时、原样、单独地记录,而且一事一档都要保存留痕。”嵊泗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实际工作中,纪检监察组列席人员会对发现违反程序的工作果断叫“停”,对有违规违纪倾向的决策坚决说“不”。

  下一步,嵊泗县纪委监委将持续完善对“关键少数”的监督链条,维护好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让领导干部在廉洁上“管得住手脚”、在事业上“放得开手脚”。


浙江日报 今日舟山 00016 规范关键少数权力运行 2024-03-29 浙江日报2024-03-2900010 2 2024年03月29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