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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7版:理论周刊

强村公司助推“千万工程”迭代升级

  历经20年的发展,“千万工程”从以“环境治理”为主发展到“环境治理与乡村经营”并重,不断创新体制机制,提升“乡村经营”的质量和水平。强村公司作为一种新型乡村经营模式应运而生。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2023年,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等10部门出台《关于促进强村公司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下称《指导意见》),要求持续提升强村公司联村带农致富能力,推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强村富民不断取得新成效。强村公司的高质量发展,为新时代绘制“千村引领、万村振兴、全域和美、城乡共富”的“千万工程”新图景奠定扎实的基础。

  强村公司的内涵与基本特征

  《指导意见》明确,强村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有关规定,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以助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和农民增收为目的,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投资、参股组建公司实体或入股县、乡级联合发展平台等,以项目联建等形式统筹辖区内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实行公司化运营兼顾社会效益的企业。与一般社会企业相比,强村公司并不是具体指某家企业,而是为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按照“产权清晰、收益归村”原则组建的现代企业的统称。从性质上看,强村公司具有集体公有性,它是一个或若干个村集体入股的企业。从内容上看,强村公司具有绿色营利性,着重从事发展低风险低能耗低污染的适宜产业。从目的上看,强村公司具有共享共富性,旨在促进农民增收,推动共同富裕。从运行上看,强村公司具有市场法人性,必须采用公司化经营,坚持市场化运作。从治理上看,强村公司具有共治数字性,秉持产权明晰、共建共治、包容共享的治理理念,不断构建和完善数字化、精细化、一体化的治理平台。浙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数字乡村工作,建立了省委网信办与省农业农村厅“双牵头”的数字乡村统筹协调机制。强村公司要与时俱进插上数字乡村的翅膀,不断发展壮大。

  治理体制、运行机制和经营模式的创新

  强村公司是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重要探索,要在加强调查摸底、评估论证上审慎成立村级强村公司。培育发展强村公司,则需要不断在治理体制、运行机制和经营模式上进行创新。

  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体制。为了促使强村公司成为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必须基于强村公司的基本属性,坚持共建共治共享的原则导向,构建“党建引领、政府服务、多元协同、市场调节、依法经营、数字治理”的强村公司治理体制。例如,近年来,嘉兴市以周王庙镇博儒桥村为试点,以强村公司为纽带,探索建立以“共商筹智、共建筹资、共管筹治、共富筹心”为核心的“党建统领·四共四筹”新模式,持续探索开放式股权众筹,形成可供借鉴的乡村共同富裕共同幸福之路。

  构建绿色共富的运行机制。一方面,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聚焦绿色生态农业、休闲旅游业、低碳服务业等绿色低碳产业,构建绿色经营机制。通过“存入绿水青山,取出金山银山”的“两山银行”,打通“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的转化通道,构建绿色营利机制;制定以“碳效码”为载体的行动方案,建立“双碳”实施监控系统,不断提升碳汇能力,构建绿色行动机制;建立以县域为基本单位的GEP核算机制,促使强村公司生产经营实现全面低碳转型,构建绿色绩效机制。另一方面,兼顾效率和公平,既追求促进乡村产业兴旺的经济目标、实现经济价值,又追求促进农民增收、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的社会目标,构建共富的运行机制。以“人才是第一资源、发展是第一要务,创新是第一动力,整合是第一手段”为目标,构建共富人才保障机制、“县企户”一体的先富带后富工作机制、创新共富财税支持机制和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建共富的利益联结机制。

  构建市场化多元化的经营模式。坚持集体经济市场化改革,综合运用“强村十法”“飞地抱团”“片区组团”等有效做法,以湖州市为例,县镇(乡)村协同发力组建三级强村公司,推动跨村、跨乡镇组建强村公司,创新资产盘活模式、产业发展模式、乡村经营模式、物业服务模式、工程承揽模式、劳务派遣模式等多种发展模式。

  规范、高效、清廉的强村公司的建设

  作为集体所有制的法人企业,强村公司在资金筹措、市场开拓、经营核算等方面的专业化和规范化不足,运行效率仍有提升空间,运行实践亦存在廉政风险。面对上述问题,强村公司须有的放矢,在规范、高效、清廉三方面下功夫、补短板。

  首先,强村公司的规范化发展要结合浙江实际,坚持人才是第一资源的原则导向,培育适用性人才。同时,加强对强村公司治理体制、运行机制的科学设计,促使强村公司依法依规经营运作、逐步完善体制机制,实现规范化。其次,为促使强村公司遵循市场运行规律、遵守公司运行规则,紧扣盈利分红主题而高效运行,要坚持创新是第一动力的原则导向,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体制、绿色共富清廉的运行机制与有力有效有为的人才保障机制,实现高效化。再次,为了促使我省强村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要坚持监督是第一防线的原则导向,结合浙江实际,构建有效的强村公司监督机制,打造由党组织、监事会、纪律监察、组织司法、财务审计、群众媒体等组成的多元化监督机制,实现清廉化。当前,还要着力避免强村公司因为进行融资担保而导致集体资产流失。

  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实践探索中,强村公司作为一种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正逐渐成长为农民实现共治共享、绿色共富、清廉创新的实践场域,从容应对与解决发展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作者单位:湖州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浙江日报 理论周刊 00007 强村公司助推“千万工程”迭代升级 2024-01-15 浙江日报2024-01-1500004 2 2024年01月15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