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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7版:观点

工伤保险扩容,织密劳动保护网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公布《关于工伤保险省级统筹的实施意见》,明确自2024年1月1日起,各类用人单位应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其最大的亮点是,除法定参保对象外,将不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大龄劳动者、实习生等特定人员纳入制度保障。

  在我国的工伤保险领域中,长期存在一“老”一“少”两个空白区。此次我省给工伤保险制度扩容,将大龄劳动者、实习生这一“老”一“少”拉入工伤保险的“群”,为更多的劳动者织密保护网,也是不断增强社保制度兜底能力的应有之义。

  事实上,不仅是浙江,江苏、海南、上海等地也已发布相关通知或征求意见稿,将这两个特殊就业群体纳入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的扩容有着积极的现实意义。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剧,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再就业”人群不在少数。同时,在产教融合大背景下,也有越来越多在校生进入企业实习。但是按照原有的工伤保险制度,大龄劳动者和实习生与用人单位的关系,都不属于正式的劳动关系,最多属于劳务关系。这就意味着,他们不能以正式职工的身份参加工伤保险。

  大龄劳动者、实习生本就是相对弱势群体,抗风险能力不强,若再被工伤保险拒之门外,会让他们的工伤权益处于弱保护甚至无保护状态,一旦遭遇工伤事故,将面临认定难和补偿难的困境。这实际上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都增加了就业和用工的风险。

  随着新就业形态和用工模式多样化,让工伤保险覆盖更多人群的呼声也越来越高,国家层面也作了不少探索。早在2019年,国务院常务会议就明确提出“启动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2022年7月,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正式启动实施,截至2023年9月,已有668万外卖骑手和网约车司机等新就业群体享有工伤保险。在这一背景下,推动大龄劳动者、实习生等群体纳入工伤保险,也是大势所趋。

  政策的生命在于落实。我省的实施意见明确,将由省级来统一费率政策和缴费标准,统一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建立疑难案例会商机制,鼓励引入第三方协助开展工伤认定调查、经办服务等辅助性工作等,为制度落实提供了保障。

  当然,在具体落地过程中,对一些企业来说,工伤保险扩容,也可能意味着用工成本的上升。随之可能产生降低用工意愿、形成用工歧视等“副作用”。因此,各地对于大龄劳动者、实习生等参加工伤保险,也多是采取自愿原则,具体还是要企业和劳动者商议而定,这也是减少推行阻力的一种探索。让这一制度顺利落地,鼓励企业为这些“特殊员工”购买工伤保险,应出台一些有针对性的激励政策。同时,还须在运行一段时间后,运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观测政策实施成效,改进完善推广的可行路径。


浙江日报 观点 00007 工伤保险扩容,织密劳动保护网 2024-01-04 26559091 2 2024年01月04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