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力推进改革攻坚 打造更优营商环境
余淼杰 编辑 李雅南 周宇晗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时指出,浙江要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上续写新篇。要以重点领域改革为牵引,全面推进各领域体制机制创新。浙江一直是改革开放先行省份,特别是2003年“八八战略”提出以后,浙江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持续提升体制机制优势和环境优势,在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上取得了长足进步。
具体来说,在创新发展上,浙江坚持“创新是第一动力”,2022年研发经费投入达2416.8亿元,投入强度达3.11%;战略科技力量体系初步形成,人才集聚效应明显提升。
在协调发展上,浙江较早探索用信息化推动工业化,在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等领域,均走在了全国前列。同时,浙江深入实施“山海协作工程”“千万工程”等,持续缩小城乡、地区、收入差距,成为全国发展最为均衡的省份之一。2022年,浙江城乡居民收入倍差已缩小至1.90,地区居民收入最高最低倍差缩小到1.58。
在绿色发展上,浙江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发源地,较早探索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道路,不断拓宽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的转换通道,如发布全国首部省级GEP核算标准等,不断优化资源要素配置,用占全国1%的土地面积,创造了全国6.4%的国内生产总值。
在开放发展上,浙江是名副其实的开放大省,积极落实长三角一体化、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等国家战略,深度参与共建“一带一路”。目前,浙江已率先实现跨境电商综试区省域全覆盖,国家级境外经贸合作区数量位居全国第一,浙江自贸区在探索油气全产业链开放发展上成果不断,宁波舟山港货物吞吐量连续14年位居全球第一。
在共享发展上,浙江在做大“蛋糕”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分好“蛋糕”,推进“扩中提低”、公共服务均衡可及、公共设施普惠共享,率先实现了高水平全面小康,如今又被赋予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历史使命。
浙江能取得亮眼成绩,既得益于浙江人民敢为人先、勇于创新、开放包容的精神,也离不开营商环境的强大虹吸力。从省市县乡全面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到实施全国首部“扩权强县”省级政府规章,从“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最多跑一次”改革到将数字化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抓手,再到如今大力实施的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浙江在历史发展的不同阶段,始终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把有为政府、有效市场建设作为体制机制改革的重中之重,千方百计激活广大市场主体的活力。据全国工商联发布的“万家民营企业评营商环境”报告,浙江营商环境满意度连续三年居全国第一。
当然,优化营商环境始终是进行时,永远在路上。下一步,浙江如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打造国内国际具有影响力的营商环境高地,为全国提供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样本?笔者认为可抓住以下几个重点:
第一、实现不同市场主体的公平准入。2022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提出要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维护统一的公平竞争制度。浙江是民营经济大省,且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为了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真正把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当成自己人,保证市场公平准入极为重要。
浙江要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持续破除市场准入“壁垒”,确保所有市场经营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待遇平等。一方面,在企业准入上,维护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统一性、严肃性、权威性,逐步减少负面清单的种类和数量。探索推进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持续提升利用外资水平,促进内外资企业公平竞争。另一方面,树立全生命周期服务理念,针对企业在设立、取得、扩大等阶段的需求,如获得经营场所、公共服务、信息服务等,帮助企业尽可能地降本增效。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除了保证企业能够公平进入市场以外,建议浙江进一步创新拓展各类市场主体可参与的领域。比如,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深度参与产业链供应链核心环节,提升供给能力,在浙江范围内培育一批有市场竞争力的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在具体落实过程中,要帮助“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迅速开展预审、实现快速确权和维权,帮助它们迅速成长。促进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升级,增强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积极对标对表国际标准,开展计量服务,加强企业先进测量能力建设。扩大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的发行规模,推动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充分发挥浙江民间投资的雄厚实力。
第二、进一步优化要素支持。浙江应进一步破除妨碍各种生产要素市场化配置和商品服务流通的体制机制障碍,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一是进一步做大做强数字经济。在数字时代,数据已经成为继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之后的第五大生产要素,而数字经济发达也是浙江的显著优势。浙江要以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等重大战略举措为抓手,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推进国内外数字贸易,做好数据服务。二是全方位优化招才引才育才环境,做到聚天下英才而用之。三是加快完善金融服务,特别是保证民营企业以相同的条件获得与国有企业一样的信贷支持,并享受金融机构的其他优质服务。四是对标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以制度性开放更好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比如对标世界银行刚发布的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在落实合同的执行力度、办理破产的速度及规范程度等方面作进一步的探索。
第三、进一步加强法治保障。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在这方面,浙江已有较好的基础,制定出台了《浙江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等一系列地方性法规。建议浙江进一步把营商环境优化纳入法治化轨道,作为一种“硬指标”“硬条件”“硬要求”,提振企业信心、稳定企业预期。出台更多固化改革成果的特色性立法、聚焦新兴领域的前瞻性立法,加快推进《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落地落实,清除、废除有违平等保护各类所有制经济原则的规章规制,加强对民营经济发展的支持以及保护,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切实推进对各类行政机构,如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等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中罚款事项的专项清理,有效有序优化非税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
第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优化涉企服务。所谓“亲”,就是坦荡真诚地与民营企业接触交往,特别是在民营企业遇到困难和问题的情况下积极作为、靠前服务,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多关注、多谈心、多引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所谓“清”,就是同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关系要清白。在涉企服务上,做到有呼必应、无事不扰,更好服务企业发展,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便捷化和增值化。特别是在增值化方面,通过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实现从优化政策到优化服务、赋能服务的迭代升级,保证企业轻装上阵、安心创业、放手发展。打造全链条、全天候、全过程的政务服务新生态,为企业提供更广范围、更深层次的政策、人才、金融、科创、法律、税收等集成服务。同时出台更多激励政策和扶持机制,引导企业在创造就业、拓展消费市场中大显身手,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
最后,还要聚力营造一个暖心爽心的人文环境。要激扬勇敢立潮头、永远立潮头的精气神,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传承好“四千精神”,鼓励浙江企业再展敢为人先、勇争一流、坚韧不拔之品格,闯出气势、闯出空间、闯出机遇。在全社会倡导勤劳致富、创新致富,营造尊商、爱商、亲商、安商的氛围。
浙江已经在营商环境建设上取得了长足的进展,走在了全国的前列。相信通过进一步发挥优势特长、补足短板弱项,一定能够构建起全球一流的营商环境,助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新篇章。
【作者为辽宁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北京大学博雅特聘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