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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数据跑腿”代替“群众跑腿”

宁波鄞州推行“轻案零跑”模式

李佳静 朱科娜 舒琼妮

  近日,在宁波市鄞州区明楼街道惊驾路,一电瓶车销售店铺因占用人行道摆放修理工具、电瓶车,被鄞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明楼中队立案查处。执法队员告知店主宗先生无需到中队走办案流程,可以现场办理。

  鄞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法制案审科科长王凌介绍,这是该局依托“钉+”执法应用,创新推出的“轻案零跑”模式,针对部分案情简单、事实清楚的案件,通过执法队员即查即办,可实现从现场取证到罚款缴纳的全环节数字化办理,以“数据跑腿”代替“群众跑腿”,将当事人“多次跑”降低至“零次跑”。目前,该模式已在沿街店铺“违规占道”案件中试点推行,累计现场办理“零次跑”案件42起。

  “过去,办理违规占道案件,执法队员完成现场勘查工作后,还需要当事人上门完成调查询问、文书签收等流程,如果当事人忘带材料,难免来回跑;现在,借助‘轻案零跑’模式,执法队员即查即办,可当场完成现场勘查、调查询问流程,后续通过电子送达文书、手机缴纳罚款,不再需要当事人来回跑。”明楼中队中队长刘永波现场演示操作过程。

  在进入系统应用并对应选择违规占道“轻案零跑”模块后,执法队员根据系统提示逐条填入信息、拍照上传证据材料,当事人只需对现场采集的证据材料、电子送达确认书进行确认并在手机上签字即可。后台校验后会自动生成格式化文书,后续,待执法人员将证据文书上传浙江省统一行政处罚办案系统并经法制审核后,当事人能够以短信形式签收《行政处罚决定书》,并通过扫描二维码缴纳罚款,真正实现“零次跑”。

  “相较于传统办案模式,‘轻案零跑’模式不仅能够简化办案流程,还能够有效节约办案成本、规范执法程序。”王凌介绍,模块中预设有标准化场景,对应设置了提醒亮证、权利告知、勘查对话等固定流程以及后台逻辑校验功能,能够有效规避日常办案易错点,确保办案环节规范到位、取证要点全覆盖。同时,该模块可同步上传现场照片、定位截屏、当事人身份证明材料等,并自动形成文书标准格式“一键导出”,避免了各类办公软件重复制作证据材料的繁琐过程,有效提升执法信息化、数字化水平。

  下一步,鄞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按照“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要求,进一步做优执法减负,把“轻案零跑”模式逐步拓展至市容、市政、绿化等领域,并不断完善“钉+”执法应用中“钉”单式综合检查、简单案件“轻案零跑”、不同情形自由裁量判断等全链模块,持续助力优化法制营商环境,助推执法质效全面提升。


浙江日报 专版 00013 宁波鄞州推行“轻案零跑”模式 2023-09-13 浙江日报2023-09-1300015 2 2023年09月13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