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筹集租赁住房房源18.87万套
宁波为住房租赁市场发展探路
周科娜 顾燕飞
自2020年7月列入全国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城市以来,宁波市基于自身城市经济结构、人口结构实际,大胆创新、大力推进,从制度设计、政策配套到房源筹集、供应再到市场监管服务,进行了全方位探索实践。
据统计,试点3年来,宁波市多渠道筹集租赁住房共计18.87万套,提前超额完成国家三年任务。其中,新建、改建类租赁住房10.04万套,完成率149.85%;盘活租赁住房8.83万套,完成率131.79%,累计拨付中央奖补资金23.37亿元。
试点之初,宁波市构建了统筹有力的工作推进体制,由市政府统筹领导、成立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专项小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牵头抓总、成立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工作专班。规划先行,编制《宁波市租赁住房专项规划》,合理布局租赁房源;导则领引,出台浙江省首个《租赁住房设计导则》,明确租赁住房设计标准;政策支撑,先后出台以《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为牵引的“1+X”共20余项配套政策,涵盖房源筹集、专项资金奖补、房源供应、市场规范、租金监测等涉及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方方面面。
试点过程中,宁波市紧紧围绕新市民、青年人“租得到、租得近、租得起、租得稳、租得好”的租住需求,着力推动住房租赁市场发展。
作为制造业大市,产业工人是宁波市最庞大的租房需求群体。数据显示,宁波全市流动人口总数429.2万人,其中租房人数390.1万,占比约90.9%;租房群体中,从事制造业人数202.1万,占比超五成。试点以来,宁波通过在产业园区集中建设租赁社区,解决了数十万产业工人的租住问题。其中,作为浙江省大湾区建设主阵地之一的前湾新区,布局建设5大租赁社区,居住空间约200万平方米,服务湾区超过12万产业工人。
由于不少制造业企业位于城郊接合部,在试点过程中,宁波市结合实际,特别鼓励支持城中村、城郊村以及工业园区周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突破性利用集体建设用地集中建设租赁住房,既改善外来务工人员居住环境,也破解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瓶颈。同时,探索突破政策、在工业用地上新建租赁住房,改建闲置厂房为租赁住房,实现职住平衡。
为服务人才,宁波拿出城区“黄金宝地”新建租赁住房,在主城区核心地段、地铁站点附近、城市建设重点片区内单独划出租赁用地,新建精心设计、配套齐全、专业运营的都市型租赁住房项目,让青年人安居无忧。近3年来,宁波市区内单独供地的住房租赁用地,80%位于轨道交通站点周边2公里范围内,实现“下楼就是地铁站,出门就有综合配套”的TOD新场景。
在前期细致摸底调研的基础上,宁波配套政策先行、开通审批绿色通道,大力推进存量闲置非住宅物业项目快速改建为租赁住房,加快投用,并针对环卫工人等新市民,专门提供低租金、零盈余、专业规范运营的房源。
宁波还通过自行培育本土品牌租赁企业和引入全国性连锁品牌租赁企业两种方式,不断发展壮大专业化住房租赁机构,有效盘活社会闲散租赁房源,丰富市场供应类型,满足各类租住需求。截至目前,该市已完成开业申报租赁企业共278家,其中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22家,试点任务完成率达110%。一大批租赁公寓如万科泊寓、龙湖冠寓、华润有巢等在宁波生根发芽,让在宁波工作的新市民、新青年人才拥有了一个温馨的家。
在市场监管服务方面,以数字化改革赋能,宁波已上线试运行“宁波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实现租赁企业开业申报、租赁房源监管、租赁合同备案、租金检测等服务功能;打造“甬易租”住房租赁集成场景数字化应用平台,探索政务服务新模式;开发完成住房租赁企业信用管理功能,整顿、引导、规范市场秩序。
宁波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宁波初步形成了“建设更标准、市场更规范、管理更科学”的住房租赁市场高质量发展格局,推动住房租赁市场迈入了良性发展轨道,让千千万万产业工人、青年白领、新市民、引进人才和本地住房困难群众“安居梦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