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富裕:
浙江示范先行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之一就是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并在二〇三五年我国发展的总体目标中提出,“人民生活更加幸福美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再上新台阶,中等收入群体比重明显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社会保持长期稳定,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浙江省第十五次党代会明确了在高质量发展中奋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富裕先行和省域现代化先行的奋斗目标。浙江如何先行探路,更加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本报采访了浙江工商大学党委书记、校长,浙江大学社会治理研究院院长郁建兴教授。
共同富裕理念先行
潘如龙:从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到共同富裕,人们首先要在理念上与时俱进。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浙江在这方面是怎样进行探索的?
郁建兴:在浙江,共同富裕新理念新思路已经深入人心。浙江构建话语体系、明确任务架构,回答共同富裕“是什么”“不是什么”,理解共同富裕的发展性、共享性和可持续性,在推进思路上把精准识别和推动特定区域、特定家庭、特定人群更好发展作为基础性工作来抓,广大民众进一步认识实现共同富裕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以及差异性,全社会在共同富裕问题上从形成广泛共识走向磅礴合力。浙江同时发挥文化铸魂塑形赋能的强大功能,推动宋韵文化、吴越文化等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共富型制度政策体系建设
潘如龙:党中央、国务院明确要求浙江,要构建推动共同富裕的体制机制。浙江在共富型制度政策体系建设上进行了哪些创新实践?
郁建兴:浙江的共富型制度政策体系正在不断形成。聚焦经济高质量发展、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公共服务优质共享、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社会治理等七大领域,细化落实重点工作,构建指标体系,建立清单管理、改革试点、民情通达、大成集智等机制,省市县乡村五级联动,初步形成共富型制度和政策体系,探索出共同富裕的有效路径,例如发布产业链山海协作行动计划等政策文件,通过以公平和共享为核心的制度设计回应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
聚焦高质量就业创业体系、扩中提低、浙有善育、浙里康养、共同富裕现代化基本单元、山区26县高质量发展、浙江有礼省域文明实践品牌等,制定引领性的重大改革方案,落地一批可示范可推广的标志性成果,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共富型统计监测等领域率先探索突破,形成一批机制性制度性共富模式,加快推动发展型制度政策向共富型跃升转变。
共同富裕的动力锻造
潘如龙:新的征程上,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需要新的动力加持,一年多来,浙江进行了哪些努力?
郁建兴:一是数字化改革显示出引领共同富裕的强劲动力。浙江以数字化改革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抓手,围绕经济、民主法制、文化、社会事业、生态文明、党的建设、纪检监察等七大领域,利用数字技术的强渗透性和广覆盖性以及精准性,积极谋划推进各领域各方面发生广泛而又深刻的系统性变革,有效破解传统手段难以解决的老大难问题和新问题,例如“浙里办”手机端汇聚3600多项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集成了1500多个便民惠企应用,大大推动了公共服务优质共享。
二是加强区域合作,释放共同富裕的强大外溢效应。在加强省内区域协作的同时,不断推进与域外的区域协作。11月,长三角示范区执委会会同上海青浦、江苏吴江、浙江嘉善两区一县政府,联合印发《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共同富裕实施方案》。这是全国首个跨省域的共同富裕实施方案,有望在全国率先走出一条协同高效的共同富裕之路,相互赋能,以更高站位探索长三角地区的发展和共享路径,同时释放强大的外溢效应,为全国跨区域共享发展贡献长三角经验。
三是打造一批具有辨识性、丰富性和层次性的标志性成果。聚焦高质量就业创业体系等重大改革方案,落地一批可示范可推广的标志性成果。
四是在稳步深入推进共同富裕中,形成了一批制度成果和理论成果。比如,在制度运行方面,通过精巧的机制激发改革内生动力,建立可量化、可感知的共同富裕综合评估与评价机制,形成可持续运转模式,提炼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益的普遍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