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清单”宁波观察(下篇):
在宁波,看到“善治乡村”
翁 杰
乡村治理是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
当前,我国农村社会处于深刻变化和调整时期,很多新情况新矛盾随之产生。能否以更高水平的乡村治理解决好这些新问题,是每一个地方党委政府面临的一道时代命题。
宁波,是曾经出过不少乡村治理先进经验的地方。宁海县小微权力“36条”清单制度、象山县“村民说事”制度等典型从这里走向全国。在深入实施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背景下,如何持续提高乡村善治水平,是宁波争做振兴乡村排头兵的题中之意。
在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机制中,县一级是最重要的一环,提升乡村治理自然需要县级党委进一步强化职能。县委书记抓乡村振兴,不仅要谋划一批大项目,为乡村发展提供动能、为乡村建设做好规划,更少不了在乡村治理方面做好顶层设计,基于基层创新实践,总结提炼出一批符合乡村实际、又适应农村现代化发展的治理方法。
在这方面,宁波不乏成功典范可以借鉴。早在8年前,宁海在全国首创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宁海县村级权力清单36条》,界定了农村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权力,从源头上把农村基层权力关进“笼子”。近些年来,宁海根据乡村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又不断迭代升级“36条”,村级小微权力的监督迈向全方位、全天候、全覆盖,效率也大大提升。
鄞州区云龙镇陈黄村党委用活、用好乡村“五小工作法”,将一个外来人口多、管理难度大的后进村打造成产业多元、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的和美家园……在宁波,越来越多的村社因地制宜巧解乡村基层治理“方程式”。
人们常说,家有一老如有一宝。对于“熟人社会”的乡村而言,村里有威望、有能力、品行好的人同样是乡村治理的一“宝”。对此,近年来宁波注重对乡村内部治理人才的发掘和培养,通过选树先进典型来发挥道德模范的示范教化作用,引导村民自觉规范自身言行。同时,吸引年轻乡贤返乡创业就业,给乡村发展、乡村治理带来了新的活力。
在鄞州,当地以党建引领,建立村社书记工作交流会和村社“第一书记”全脱产选派驻村机制,为乡村治理配强力量。依托俞复玲、吴祖楣、董国福名师工作室的资源,鄞州锻造出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基层干部队伍,全面提升基层治理水平。
乡村治理,需要充分尊重基层创造力。尤其是,眼下浙江提出建设“未来乡村”,对于这一新鲜事物该建什么、怎么建,要充分听取村民的意见;建了以后怎么管,要引导农民自觉参与;建设成效怎么样,要让群众参与共同评价,好不好由百姓说了算。
在象山县,“村民说事”制度已走过十多个年头,成为当地建设“未来乡村”的一大法宝。这些年,这项制度也在实践中不断完善,逐步建立了“说、议、办、评”相结合的循环说事体系,确保相关诉求得到及时反馈和解决。“村民说事”制度,以法治引领、德治相辅、自治实践,真正实现了“三治融合”。
调动农村百姓参与积极性,各种创新举措在宁波基层加快实践。在余姚市梁弄镇横坎头村,当地正在谋划“红币”积分制度,对村民行为进行积分量化管理,作为正向激励给予相应的虚拟“红币”,可以此兑换相应奖励,激励村民在村级事务中参与共管共治。
建设现代化的乡村,需要生态好环境,也少不了乡村治理的“好环境”。可以看到,宁波把自治、德治、法治、智治“四治融合”,一村一策,各有特色,越来越多的“善治”典范在这里涌现,例如“五小工作法”“书记一点通”“圆桌夜谈”等。目前,宁波已累计创建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县2个、示范镇1个、示范村14个,省善治(示范)村917个。
“十四五”期间,宁波正努力让“善治乡村”成为当地乡村发展的一张金名片。到2025年,宁波目标实现省级“善治村(社区)”达到60%以上,市级“善治村(社区)”实现全覆盖,县级以上文明村镇建成率达到94%,95%以上信访问题和矛盾纠纷在县域内就地化解。
(本版图片由宁波市委宣传部、余姚市阳明街道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