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廉阳光”政务广场
提升服务群众水平
张根良
建“清廉阳光”政务广场,创“勤政为民”清廉机关。走进德清县新安镇机关办事大厅,映入眼帘的就是“清廉阳光”政务广场,各窗口桌面均“晾晒”着廉政风险点,数字化服务评价和投诉受理只需手机扫一扫二维码。
近年来,新安镇全面贯彻落实清廉浙江、清廉湖州、清廉德清建设部署,重点围绕政治引领、理论武装、组织巩固、机制创新、三廉推动5项工作,形成了本镇特色的“勤廉新安”制度体系。
“业精于勤,心安于廉”。为持续深化清廉机关建设,提高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效率,特别是窗口人员工作作风,新安镇以现有阳光政务广场为平台,积极打造“清廉阳光”政务广场,在“最多跑一次”的基础上,实现窗口人员转作风、优服务、提效率,持续打造群众满意的服务窗口。
经过每一个窗口,都可以看到上面都摆放着一块公示牌,内容为各窗口人员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和防范措施。“我们通过窗口工作人员廉政风险点公示,让群众直观了解各窗口岗位风险,既警醒我们窗口人员,又体现了我们的岗位自信。”新安镇相关负责人蔡新民说。根据业务窗口工作职责和流程,查找潜在的廉政风险点,制定落实风险防范制度措施,并设牌公示给每一位来访群众,是新安镇“清廉阳光”政务广场的特色之一。
在“清廉阳光”政务广场大厅门口,摆放着一个二维码,这是创建完成的数字化服务评价和投诉受理平台,群众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便能直接进入这个平台对窗口人员进行服务评价和投诉。“群众如有投诉,我们将第一时间受理,给群众一个满意答复。”新安镇纪委书记陈昕晔讲解道。数字化服务评价和投诉机制,给窗口工作人员清廉办事上了一份“保险”,也给群众来访办事多了一份保障。
“清廉阳光”政务广场办事大厅有一面墙,张贴着“季度清廉之星”。为进一步提升窗口人员服务热情,新安镇每个季度都会开展一次窗口清廉评比,根据群众服务评价和窗口民主测评,评出群众办事满意、工作服务热情的工作人员,确定为季度清廉之星,并作为年度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
如今,在该镇纪委的监督和推动下,通过“清廉阳光”政务广场的打造,新安镇有效地改善了政务服务环境,提高了政府大厅服务人员的责任心,提升了人民群众办事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