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治”推进洞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
潜浩杰
温州市洞头区霓屿街道下社村通过“自治”“智治”“志治”,狠抓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深化美丽乡村建设,先后被评为全国文明村、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省高标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示范村等荣誉称号。
“自治”——“霓有话说”形成广泛共识。通过“霓有话说”载体,借助议事会,线上线下广泛征求农村综合环境整治、特别是垃圾分类工作的意见建议,充分引导村民提升分类意识。今年以来,当地先后举办3场“霓有话说”,讨论垃圾分类事项7个并悉数办理完成。经“霓有话说”集思广益后,形成了将垃圾分类写入村规民约、建设云上下社智能垃圾分类等共识。
“智治”——“智慧赋能”提升分类效率。结合云上下社智慧村居建设,将全村垃圾桶替换为9台智能垃圾分类设备和1台积分兑换机。村民通过垃圾袋二维码、刷卡、小程序、APP等方式进行垃圾分类投放,每正确投放一次可获得相应积分用于兑换垃圾袋等用品,提高群众积极性,形成良性循环。
“志治”——“五人监督”督促工作落实。聚焦党员示范引领,以村监会成员、村民代表、老人代表、妇女代表、渔养民代表等五类人员的五人评议监督团作为监督主体,发动“霓好志愿者”队伍常态化开展“志愿”监督垃圾分类情况。每月对各家庭进行考核评比,垃圾分类开展较好的家庭,予以红榜公布;开展较差的家庭,予以黑榜公布,并与村级爱心食堂等相关利益挂钩,今年累计公布红榜6次、黑榜3次,有力助推垃圾分类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