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
《舟山市居家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的决定
(2021年7月30日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对舟山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的《舟山市居家养老服务促进条例》进行了审议,现决定予以批准,由舟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对舟山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的《舟山市居家养老服务促进条例》进行了审议,现决定予以批准,由舟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