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2020年省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2021年7月30日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经过审查,并根据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审查结果的报告,同意省人民政府《关于浙江省2020年财政总决算和省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决定批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20年省级财政决算。
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经过审查,并根据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审查结果的报告,同意省人民政府《关于浙江省2020年财政总决算和省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决定批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20年省级财政决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