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地法院司法协作共护曹娥江
记者 金燕翔 钱祎 通讯员 杨敏尔 冯洁娜
本报绍兴3月30日电 (记者 金燕翔 钱祎 通讯员 杨敏尔 冯洁娜) 3月30日,曹娥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启动仪式在上虞举行,沿江九家基层人民法院共同签署曹娥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协议,并举行环境资源审判咨询专家聘任仪式。
本次上虞、越城、柯桥、嵊州、新昌、余姚、东阳、磐安、天台等九家基层人民法院建立协作机制,旨在进一步加大曹娥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协作机制》明确,流域法院将在跨域立案、文书送达、委托调查、财产保全、委托执行等事项上加强协作、配合,以推进司法资源共享和信息互通;开展联合培训、联合宣传,共同打造生态司法修复基地;加强与沿线区域公安、检察机关和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行政部门,在证据采集与固定、案件协调与和解、判决监督与执行等方面的协作配合,推动完善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仲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