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委办公开约谈上虞区
记者 金梁
本报杭州1月13日讯 (记者 金梁) 常敲安全钟,防患于未然。1月13日,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通报警示约谈实施办法(试行)》《浙江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规定,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就连续多发较大事故公开约谈绍兴市上虞区。
新年伊始,上虞区连续发生两起较大事故,给人民生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带来严重伤害。1月3日,在上虞区章镇104国道与常台高速入口处发生一起较大交通事故;1月7日,上虞区曹娥街道舜杰路118号店铺厨房起火。这两起事故均造成了多人伤亡。
事故多发的态势,暴露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约谈会上,上虞区相关负责人坦言,通过对这些事故的深刻反思和调查,当地政府存在道路常态严管力度不够、对餐饮等领域监管不足、安全隐患排查不全面、安全宣传教育不到位等一系列问题。
“安全事故的发生绝非偶然!”针对约谈对象发言,省安委办相关负责人提醒,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丝毫放松不得,不仅要反思事故造成的不良影响,更要直面监管中存在的问题,正视监管执法缺失、事故问责宽松软等现象。
约谈强调,上虞区要实施“遏重大”清单化防控,根据本地区历史事故特点和经济发展新形势,加强对重大安全风险的识别研判,有针对性地确定本地区“遏重大”工作的重点领域;要加强排查整治,常态化开展各类交通安全整治、酒驾醉驾周末夜查等专项行动,多部门开展餐饮企业用气安全专项整治,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做好无证经营、非法经营、非自有产权气瓶充装等违法案件的查处;要统筹发展和安全,不管是招商引资还是上项目都要严把安全生产关,加大安全生产指标考核权重,实行安全生产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风险“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