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出台医保新政
临安纳入市区统筹,大病“兜底”更加给力
记者 张梦月
本报杭州1月13日讯 (记者 张梦月) 1月13日上午,记者从《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下称《办法》)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杭州一批医保政策有所调整,包括临安区医疗保险纳入杭州市区统筹、职工医保费率降低、大病保险保障进一步完善等。
据了解,从今年1月1日起,临安区医疗保险正式纳入杭州市区统筹,临安区参保单位和个人在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待遇享受、经办服务等方面,已完全享受杭州市区的统一标准,真正意义上实现了“同城同待遇”。
杭州市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透露,虽然此前杭州各统筹区医疗保障制度框架是统一的,但各地仍存在一些碎片化政策,在医保筹资、待遇以及管理方式等方面存在部分差异。今年开始,杭州设置4个独立的医疗保障管理辖区,分别为杭州市区(含萧山、余杭、富阳、临安)、桐庐县、淳安县和建德市,统一全市医疗保障体系和政策标准,为推进市级统筹打好基础。
除了临安医保纳入市区统筹这一“大动作”,还有不少医保政策调整和老百姓息息相关。
优化营商环境,降低职工医保费率。《办法》提出,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参保单位的缴费比例调整为9.9%,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缴费比例降低为9.5%。
“以杭州市区为例,职工医保参保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分别调低了1.8和1个百分点,预计每年将为全市参保单位减免职工医保费近50亿元,减轻了企业负担,提振了市场主体信心。”相关负责人表示。
大病“兜底”更加给力。据了解,杭州调整了职工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年筹资标准,扩大了大病保险基金的列支范围,将罕见病用药保障后个人承担部分费用纳入大病保险保障范围。同时,大病保险的起付线和报销比例都向困难人员倾斜。
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障水平也进一步提高。根据《办法》,职工医保住院最高支付限额由36万元上调至40万元,城乡居民医保由25万元上调至30万元。此外,城乡居民医保的档次设置和筹资标准相应调整,在提高政府筹资补贴同时,提高了个人缴费标准,进一步夯实了政府和个人的缴费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