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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4版:浙江建设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凝心聚力谋发展 扬帆搏浪再起航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凝心聚力谋发展 扬帆搏浪再起航

  南 苏

  每5年一个刻度,5年规划标注了与时代同行的轨迹,在连贯中突破、在创新中前进。

  2016年~2020年,放眼浙江这5年的辉煌历程,青山常在绿水长流,民生保障更有依托,改革春潮竞相奔涌。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取得巨大成就,住房保障、人居环境、城乡面貌、行业发展、建设品质、改革创新都迈上了新台阶。

  “十三五”,5年光阴,只争朝夕。不断跳动的数字见证着全省建设人的铿锵步伐,越来越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展现出“浙里”生活的变迁——

  五年间,省建设厅坚持以“住有所居”为目标,加快完善住房保障体系。降低公租房准入门槛,稳步扩大保障范围;丰富公租房保障方式,积极推进租赁补贴保障;创新公租房管理机制,大力推进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和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试点工作;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率先在全国完成棚改新三年攻坚计划;深化改革完善住房公积金政策制度,进一步发挥促消费、稳市场、优服务、强保障作用。

  五年间,省建设厅坚决贯彻省委“决不把脏乱差、污泥浊水、违法建筑带入全面小康”的战略部署,在优化人居环境方面打出了“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垃圾治理等系列组合拳。全省累计拆除违法建筑12.27亿平方米,惠及群众859.59万户;全面消除城市黑臭水体;提前半年全面完成1191个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成为全国唯一一个对小城镇进行全面、彻底、全域环境整治的省份;率先在全国实现生活垃圾“零增长”“零填埋”。

  五年间,省建设厅坚持让乡村更美丽,让农村困难家庭房屋更安全。开展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已累计开展示范村建设1477个,11镇34村获评全国美丽宜居示范镇村,总量全国第一;开展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提前两年完成任务,从2017年起在全国率先将危房改造范围从农村困难家庭扩大至农村所有家庭,2019年起建立危房改造及时救助机制,做到及时发现、动态清零;2020年高质量完成18104户新增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任务;同时开展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治理率84.8%,居全国第一。

  五年间,省建设厅坚持以“建筑强省”为目标,大力推动建筑业转型发展。建筑业总产值一直位居全国前列,累计完成12万亿元;建筑工业化加速推进,累计新开工装配式建筑2.83亿平方米;科技创新能力有效提升,累计新增省级企业技术中心41家,每年吸纳就业岗位600万个。

  五年间,全省建设领域办事事项全部实现“最多跑一次”,100%“网上可办”“掌上可办”。作为全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省,浙江已全面建成并应用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审批系统,审批时间压缩到90个工作日以内,网上办理实现全流程、全覆盖。

  穿越风雨,山河壮丽。

  回望一路艰辛,极不平凡的“十三五”在胜利中迎来了收官。收官,是终点,亦是起点。跨过重重关口的建设人,在千磨万击中愈加坚劲,在风雨兼程中行稳致远。

  东风正劲,扬帆搏浪再起航!

勇立潮头 领航前行

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擦亮全面小康成色

  问题是时代的声音,历史总是在不断解决问题中前进的。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全省建设人的奋斗目标,是全省建设人的努力方向。

  ——住有所居,日益完善的住房保障体系。

  常青村,曾是杭州市最大的“空中棚户区”,因为靠近四季青服装市场,这里“寸土寸金”,违建的“握手楼”随处可见。2019年2月,常青区块拆迁安置房项目正式开工,朝着“城市新客厅,新城后花园”的建设目标迈进,真正把安置房项目打造成一项民心工程,带给百姓更多的福祉。住房是民生之本,是关系国家发展和人民福祉的大事。从“有住的”迈向“住得好”,全省住房保障体系建设走在更完善、更科学、更高效的高质量发展道路上。

  五年间,浙江省累计供应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5370公顷,累计发放租赁补贴16.1亿元,租赁补贴年度保障家庭户数从2016年的2.9万户提升到目前的18.6万户。新开工各类棚户区改造住房116.9万套,提前完成国务院新三年棚改攻坚计划,老旧城区集中成片棚户区已基本完成改造,温州市、绍兴市先后成为国务院棚改激励支持城市。在全国率先开展城乡危旧房排查和治理改造,实现城镇住宅一楼一档、农村房屋一户一档,完成26569幢、1866.8万平方米城镇危房和21.7万户农村危房、7.3万户农村困难家庭危房的治理改造,消除房屋使用安全隐患,切实提升百姓居住安全感。住房公积金贷款惠及职工家庭超过75万户,累计支持住房消费7394亿元。

  ——以人为本,城市功能品质大幅攀升。

  初心使命底色亮,小康成色才更足。老旧小区改造是城市更新的重要一环,事关千家万户。“十三五”期间,全省各地着力通过老旧小区改造的一小步,实现民生改善和经济发展的一大步。截至2020年年底,全省共改造小区987个,建筑面积约3735万平方米,惠及居民46万户,相关试点经验也得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大力推广。

  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是适应城市发展新趋势、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五年间,省建设厅不断加快设施建设,实现从“数量”到“质量”并举的跨越,不断提升城市品质,实现从“向好”到“向优”发展的跨越。

  据统计,五年间,全省新(扩)建118座污水处理厂,新增处理能力396.75万吨/日,新建(改造)污水管网12076公里,所有城镇污水处理厂均执行一级A及以上排放标准;新建(改造)供水管网1.13万公里,综合整治河道409条,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4个;全省地下综合管廊新开工244公里,建成159公里,城市建成区734.4平方公里达到海绵城市目标要求;新增绿地2.11万公顷,新增绿道1万余公里等。

  ——转型发展,不断迈向建筑产业现代化。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推进建筑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升级,加快建造方式转变,是培育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实现建筑业转型升级和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十三五”期间,浙江省建筑业总产值一直位居全国前列,累计超过12万亿元,比“十二五”期间增长23%;建筑业增加值占全省GDP比重一直保持在5.5%以上,2019年达到历史高点6.1%;建筑业入库税收在2015年为443亿元,2020年1~11月已达670.5亿元,占全省入库税收6%。

  五年间,浙江积极响应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勇当“绿色革命”排头兵,不断朝着工业化、信息化、集约化和产业化的方向迈进。“十三五”期间,全省共累计新开工装配式建筑2.83亿平方米,其中2020年完成1.01亿平方米,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已达30.26%,提前5年实现国家确定的目标。

  ——智慧赋能,精细化管理让城市更宜居。

  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不断升级,也对城市有更高期待,这也意味着对城市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

  杭州市通过开展“质效双提升”行动整改了26.3万件(处)问题,让城市更精致;宁波市以“席地而坐”的保洁品质带给了百姓满满的获得感……省建设厅率先开展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并实现部、省、市三级联网,已归集11个市数字城管平台中涉及市容、道路、市政、绿化等10多个方面的各类管理事件近310万件。

  疫情防控是一场治理能力的大考,近12万名环卫工人坚守岗位,加强环卫设施、公厕等人流密集点位清扫保洁,全力为环卫行业安全防控提供保障。与此同时,近800家垃圾清扫、收集、运输企业、环卫所(站)在疫情防控期间均正常运行,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交出了一张满意答卷——小区物业严密防控,全省累计近4000家物业服务企业、30万人投入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疫情防控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小区电梯、楼梯等公共场所的通风、消毒、保洁等工作,共服务小区12847个,涉及业主742.5万户;这些数字背后讲述着一个个有温度的建设故事,蕴藏着建设人“撸起袖子加油干”的实干精神。

事关民生 直抵民心

人人参与共筑幸福美好新生活

  “垃圾分类”是民生关键小事,亦是社会发展大事。浙江省把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处理纳入“美丽浙江”建设,创新多元化模式,应用智能化科技,坚持全民化参与。这场空前的“垃圾革命”,历经4年多的努力推进,初步形成了政府主导、市场参与、居民自治的喜人局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创造了“浙江速度”“浙江模式”,走在了全国前列。

  2020年是浙江省生活垃圾治理攻坚“三年大变样”收官之年,全省上下全力以赴,克服时间紧、疫情等不利因素,调结构、补短板、抓项目,垃圾处理设施和处理能力全面提升,基本实现“零增长”“零填埋”目标。数据显示,到2020年年底,全省城乡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城镇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90%,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建制村覆盖率85%。

  省建设厅坚持一年年推进、一件件落实,把民生“小事”当作最重要的大事来办。

  历经拆除违建、提升环境、重塑人文等方面的磨练,曾经杂乱无章停滞生长的杭州市拱墅区董家新村社区,用1000个日日夜夜迎来美丽嬗变,焕发新的生机。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加快城市更新、创造美丽环境的“重头戏”,也是扩大有效投资、完善社区治理的有力之举。2019年,全省新一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全面展开,强化统筹推进、资金筹措、长效管控等政策保障,建立了市、县(区)、街道、社区四级联动机制,切实解决老旧小区设施旧、环境乱、服务差以及老年群体“爬楼难”、居家养老难等问题。

  浙江省根据改造标准、改造模式、实现场景等,把老旧小区改造分为综合整治类、拆改结合类。积极推进片区联动改造;按照“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的理念,积极推动老旧小区功能完善、空间挖潜、服务提升,推行“综合改一次”,努力打造有完善设施、有整洁环境、有配套服务、有长效管理、有特色文化、有和谐关系的“六有”宜居小区。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五年间,省建设厅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所急、所盼、所想,精准施策。2019年9月,拉开高水平推进新时代美丽城镇建设帷幕,锚定全省1010个小城镇,用3年时间打造300个省级样板,到2035年全省小城镇高质量全面建成美丽城镇,加快形成城乡融合、全域美丽新格局。

  经过努力奋斗,一幅以美丽城镇为代表的现代版“富春山居图”徐徐展开——精心呵护小镇山水,持续改善人居环境,“小镇风景”美如画;持续补齐功能短板,优化公共服务供给,“小镇品质”别样好;不断推进业态升级、产业转型,拓展产业链、提升竞争力,“小镇经济”节节高;深入挖掘地方文化特色,强化人文关怀,加快文旅融合,“小镇故事”愈动听;有序推进智慧城镇建设,统筹提升自治、德治、法治、智治水平,“小镇善治”日日强……

深化改革 不断创新

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活力和动力

  改革是最强大的发展动力。经过4年实践,省建设厅“最多跑一次”改革超越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的范畴,从服务理念上升到治理理念,成为一场政府职能、服务方式、机关效能的整体变革。

  2017年9月,舟山市率先在全省开展工程建设项目“竣工测验合一”改革,整合了技术标准、服务机构、管理数据、办事流程,并突出强化竣工联测联核事中事后监管。2018年年初,舟山国际传媒文化交流中心竣工。以往,类似这样的项目竣工验收需要三四个月甚至更久,但这一次只用了20天就完成了验收,不仅大大缩短了竣工验收的时间,也为业主赢得了提前入驻的时间。

  舟山“竣工测验合一”只是全省建设改革的生动缩影。

  省建设厅始终走在改革创新的前列,坚持在改革中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内生动力、释放内需潜力,加快推进行业各项改革,蓄积更多动能,构建“最多跑一次”改革服务管理体系,让成果惠及更多群众和企业。

  工程审改再深化。随着“最多跑一次”改革在各领域延伸,2018年5月,浙江入选全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省,踏上了“破局之路”。制定了《浙江省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建设、消防、人防有关事项“多合一”改革,率先在全国开展以施工图分类审查和工程建设全过程图纸数字化管理为核心的新一轮施工图管理改革,加快综合测绘和联合验收改革,融合建设和运行全省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2.0,实现办理建筑许可审批业务全省统一,全流程审批不超过90个工作日。

  行业监管应用再深化。实现全省房地产交易、住房保障业务的全接入及业务功能的全覆盖,建成全省房地产市场、住房保障监管系统,实现部—省—市数据的联网交换,成为全国首个以省级对接完成数据归集的省份;建成省级住房公积金监管应用系统、12329短信平台,并建成国内首个省级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建成勘察设计“四库一平台”,率先推行施工图数字化联合审查;建成全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实现建筑业双随机、建筑工人实名制、挂证、建筑工业化等动态监管,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名列前茅;率先建成全省城镇房屋、农村房屋安全管理系统,实现“数字城管”市县全覆盖并向镇级延伸;引入物联网技术,实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监管、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应用。

  公积金发展再延伸。实现异地购房提取“全省通办”,率先推进“跨省通办”、长三角“一网通办”,建成省级住房公积金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数字高铁”10号线,不断提升全省住房公积金服务民生的办事效率,住房公积金“小窗口”“大民生”政务办理数量质量一直走在前列,成为服务群众、文明创建的典型之一。

  政务服务成效全国领先。在全国率先实现政务服务事项智能化审批,以减资料、减时间、减次数为突破口,实现从“网上办”到“掌上办”、从“智能办”到“智能秒办”。网上办理率、材料电子化比率、跑零次率、即办率、承诺时限压缩比等5项政务核心指标持续全国领跑。推进厅本级政务服务事项在2.0平台上线运行,开发完成建筑业资质全省统建系统,实现省市县三级“同标准、无差别”办理。

  “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事而制。”2020年8月30日,浙江省工程建设全过程图纸数字化管理平台(长兴)正式启动。该平台的上线运行是浙江省建设厅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的一件大事,为在全省推广应用工程建设全过程图纸数字化管理系统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迈出了稳健的第一步。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坚持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加快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和供应体系建设,着力塑造城市特色风貌,提升城市环境质量,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在“重要窗口”建设中谱写新篇章。


浙江日报 浙江建设 00014 凝心聚力谋发展 扬帆搏浪再起航 2021-01-12 浙江日报2021-01-1200005;浙江日报2021-01-1200013;浙江日报2021-01-1200020;浙江日报2021-01-1200011;浙江日报2021-01-1200017 2 2021年01月12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