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好人,才能管好狗
刘雪松
近日,云南威信县出台文明养犬、禁止遛狗的通告,规定县城城区内禁止遛狗,一旦发现,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第三次联系公安机关予以捕杀。禁令一出,不仅遭遇爱狗人士的舆情“反扑”,同时也遭到围观群众的反对。
为什么两头都不讨好?就是因为规则设置上不是针对人,而是针对狗。一言不合就捕杀,这是把狗的主人的问题、狗的管理问题,完全迁怒于狗的简单粗暴行为。这种管理思维,一不人性,二不文明。
管好人,才能管好狗,这是这些年很多城市在狗的管理上形成的基本共识。文明养狗,它指向的是人,不是狗。狗造成的伤害问题、卫生问题、秩序问题,行为表现在狗身上,问题却出在狗的主人身上。
中国有句古话叫“狗仗人势”,讲的就是,一条没素质的狗背后,一定有一个没素质的养狗家庭。因此,这几年很多城市在狗的管理规则设置上,主要针对的是养狗人。比如针对遛狗,规定遛狗的时间、狗绳的长短等,这些都有可操作性,平衡了权利与责任。有的地方为什么不愿借鉴?无非是为了管理方便,难免有懒政嫌疑。
试想,一个城市对狗的管理,管到最后变成一条狗从小到大只能关在笼子里,这样的规则跟不让养狗并没多大区别,但又找了个一二不过三的理由。这种以文明养狗为借口的规则,本身也是不文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