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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0版:自然资源

淳安首宗旅游用地通过节地论证

  日前,淳安县姜家镇墨香湖西侧一号地块节地评价经过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论证并获省自然资源厅批复认可,为淳安县首宗通过省自然资源厅节地评价的出让地块。

  该项目位于淳安县姜家镇狮石村龙塘自然村,用地总面积14663.37平方米,建设内容为树屋酒店,规划用地性质为旅馆业用地,宗地容积率为0.4-0.5,建筑密度≤25%,建筑高度≤18米,绿地率≥40%。根据省市有关建设用地出让的规定,要求商业旅馆用地容积率不得低于1.3。结合项目实际地形地貌以及姜家旅游副中心的风貌管控要求,考虑到项目为星空树屋酒店,适宜点状供地且建筑体量不宜过大,按照省市节地论证要求进行申报,最终获得省厅批复。

  淳安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节地论证的获批为推进姜家镇及淳安西南区块的乡村振兴发展以及姜家省级特色小镇创建打下坚实基础,也为特别生态功能区产业转型探索土地复合利用开辟新路径。 (徐良成)


浙江日报 自然资源 00010 淳安首宗旅游用地通过节地论证 2020-10-23 21527419 2 2020年10月23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