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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8版:理论周刊

小事当慎 小节当拘

  2004年3月20日,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同志在浙江日报《之江新语》专栏发表《小事小节是一面镜子》一文,深刻指出,“小事当慎,小节当拘,确是对领导干部的金玉良言”“各级领导干部要注重加强自身修养,慎小事,拘小节,防微杜渐,两袖清风,筑牢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两道防线”。

  注重小事小节须从大处着想。何为“大处”?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图就是“大处”,对“中国梦”的孜孜矻矻的追求就是“大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就是“大处”。党员干部只有时刻将这些“大处”记在心中,做人、履职才能有方向可循、有纲可依,才能“知所从来、明所将往”,才能做到不忘小事小节、时刻自警自纠。党员干部必须从大处着想、从小事小节做起,老实做人、干净做事,只有这样,才能聚一人之力为万人之力、凝一人之智为万人之智,为中华民族复兴伟业作出应有的贡献。

  注重小事小节须从自身做起。其一,须从自身道德做起。不自爱,又怎么能爱护他人?党员干部如一屋不扫,又怎能让人家信任你?为此,首先要自正,然后才能正人。其二,须从遵守党纪做起。党纪为党员干部提供了做人、履职的基本依循。各类小事小节问题,应当依据党纪行事,朝乾夕惕,要“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其三,须从遵守国法做起。法,是所有公民的行为准则,各级领导干部更要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

  注重小事小节须互相监督。习近平同志指出,要善于组织和动员广大群众一起来解决他们迫切希望解决的问题,真正做到“大家的事情大家办”。小事小节问题亦是如此。每一位党员,代表的是党的整体形象;每一位干部,反映的是领导者的整体风范。注重小事小节,不仅是个人的事情,同时也是党和政府的事情。所有党员干部都应当互相监督、共同进步,从小事小节抓起。

  【作者单位:省委党校法学教研部】


浙江日报 理论周刊 00008 小事当慎 小节当拘 2020-10-19 21522463 2 2020年10月19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