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省委主办
2020年
第18期要目
(邮发:32-46)
□今浙论坛
全面开启文化浙江建设新征程
/本刊评论员
□领导要论
实施新时代文化浙江工程
书写“忠实践行‘八八战略’
奋力打造‘重要窗口’”文化新篇章/袁家军
在“重要窗口”建设中
展示检察机关新作为/贾 宇
□本期关注
书写“重要窗口”文化新篇章
让文化浙江成为“重要窗口”的鲜明标识
——浙江加快建设文化大省15年综述
/马跃明 岑文华 沈 宣
扛起建设“重要窗口”的文化担当
——访浙江省委宣传部
常务副部长来颖杰/今 哲
赓续悠久深厚的浙江文化“血脉”/邵玩玩
打造学习党的创新理论重要阵地/沈轩理
推动传统文化转化创新丰富再造/文旅
创作“重要窗口”文艺传世精品/闻艺
培育与现代化相适应的文明素养/文敏
着力提升文化现代传播的创新力/欣文
建设浙江文化百花园人才蓄水池/闻业
率先构建网络综合治理体系/王信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建设“唯实惟先、善作善成”的
年轻干部队伍/张 兵
□富强浙江
浙江自贸区的“升级跳”/今 哲
“甬”攀区块链发展领先高地/徐展新
□法治浙江
为企业撑起“法治之伞”/林宏伟 王少波
□文化浙江
“竹马”跑进新时代/史 申
□平安浙江
从“摔不起”到“安心养”/叶 慧
□美丽浙江
建设实施国家节水行动的标杆省份
/杨 晨
□清廉浙江
激活基层权力监督“神经末梢”
/颜新文 杜玲玲 叶佳溶
□专栏
山海交响韵悠长/向尉文
全面小康大家一起走/辛 鸣
□钱江漫笔
以勤克惰 只争朝夕/余足云
温馨提醒:
1.每周三、五上午定期举办各类公益性人才招聘会,欢迎用人单位报名参加!各单位请自带招聘海报(招聘岗位电子稿提前发省人才市场),进场须佩戴口罩,测量体温,绿码入场,不提供中餐。
2.关注“浙江省人才市场”公众号,线上投递简历应聘,同时可获得相关人才人事资讯。招聘大厅全天免费提供WIFI。
浙江省人才市场近期公益性现场招聘会预告
日常招聘会
10月14日(周三)民营企业公益性招聘会
10月16日(周五)浙江省装备制造、机械、电子、IT、通信公益性专场招聘会
10月21日(周三)综合类技能人才公益性招聘会
10月23日(周五)浙江省建筑、房产、物业、园林、市政公益性专场招聘会
10月28日(周三)综合类技能人才公益性招聘会
10月30日(周五)浙江省生物、医药、化工、能源、环保公益性专场招聘会
◇招聘会时间:9时~12时
◇招聘会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古翠路50号
(地铁2号线古翠路站往南过两红绿灯)
◇附近公交站点:古荡、古翠路塘苗路口、天苑花园、古翠路华星路口
◇展位预定:(0571)88397122、88386669、88393164
(或加QQ群预定:317887861)
浙江人才网:
www.zjr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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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分公司于2020年9月1日在《浙江日报》第11版刊登了关于枫达电器有限公司、温州星视光学有限公司、浙江华塑包装有限公司、丽水市鸿泰金属有限公司、乐清永久电子有限公司等5户不良债权的资产处置公告,现将公告中5户债权本金余额更正为105386835.70元,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更正为36896849.48元,乐清永久电子有限公司债权的本金余额更正为13893316.39元,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更正为3844874.51元。特此更正。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分公司资产处置更正公告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20年10月13日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合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含各分支行)已将其对下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损失赔偿权、利息债权)依法转让给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571)87836705、87836760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20年10月13日
单位:元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2020年7月21日的贷款本金及欠息,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的欠息等其他费用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的有关规定计算。
2.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
4.具体担保金额以签订的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