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落一村、不落一户、不落一人”实现高水平全面小康——
低收入农户,如何持续增收
本报记者 沈晶晶 许雅文 通讯员 王健 方俊勇 朱敏
上半年,我省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7232元,同比增长13.4%。这一数字,为我省完成今年消除农村家庭人均年收入8000元以下现象增添了信心。
眼下,疫情对消费、产业发展等带来的影响还未完全消除。面向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一目标,按照“不落一村、不落一户、不落一人”要求,我省如何推动低收入农户实现高水平全面小康?为确保扶贫开发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我省如何建立长效机制保持增收动力?
摸清底数
实现精准帮扶
观察全省低收入农户人口情况,大半因老、因病、因残造成。因此,要帮助这部分人持续增收,政策兜底效应的发挥不可小觑。
在受到疫情影响,工资性收入减少的情况下,各地因时制宜、快速决策,加大对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价格补贴发放力度,精准设置公益岗位,加快飞地抱团、光伏等项目的收益发放进度。以衢州为例,低收入农户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月680元提高至770元,残疾人补助标准、养老金收入、生态公益林补贴等均同比增长10%以上。同时,针对特殊困难群众,当地还发放了基本生活价格补贴。
数据显示,上半年,全省低收入农户人均转移净收入同比增长30%以上,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以上,成为推动低收入农户增收的主因。
“这说明今年以来采取的应对疫情影响的专项政策、低收入农户高水平全面小康攻坚工作等成效明显,特别是对低收入农户生产生活情况逐村、逐户、逐人、逐项排查,摸清了底数,实现了精准帮扶。”省农业农村厅相关负责人说。
“授之以渔”
激发内生动力
因地制宜采用产业扶持、就业培训、金融救助等方式,“授之以渔”增强低收入农户“造血”能力,一直是浙江扶贫开发的特色,也是取得增收成效的秘诀。
今年春天,乡村旅游等吸纳大量农民就业创业的产业,受到不小冲击。为此,云和继续推进“十箱蜂万元钱”增收行动,对低收入农户新发展中蜂箱式养殖给予补助,并定期开展技能培训,提升养蜂业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相比普通农民,低收入农户生产、就业半径较小,就地就近发展产业所带来的增收效应更为明显。眼下,各地出台的帮扶激励政策,正为产业持续增效、农民持续增收带来新活力。武义等地纷纷抢占“直播带货”先机,成立“村播学院”等,带动特色农产品销售。遂昌加快推进茶叶加工数字小微园、茶叶扶贫创业园等项目,努力实现一二三产融合发展。
据了解,目前我省正落实1.5亿元扶贫小额信贷,动员致富带头人带动发展相关产业。针对低收入农户发展种养、农家乐等产业,进一步加大帮扶力度。
创新机制
拓宽增收渠道
尽管上半年全省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保持较快增速,但面向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一目标,仍有不小压力。比如,区域间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现象依然存在,26个加快发展县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为此,一方面要注意政策保障的延续性,防止出现返贫现象;另一方面也要持续创新机制,让低收入农户增收更稳定、更可持续,从而破解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
不久前,淳安县王阜乡发动全乡10个村集体经济收入较高的村庄入股,成立千岛湖和颐云顶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流转600多亩地,打造蔬菜采摘园等农业基地。当地26户低收入农户通过土地租金、收益分红等,预计年人均增收1000余元。据了解,该县今年计划扶持类似项目48个,安排资金2259万元。
在丽水,当地也正通过“农合联万元钱”“活产权万元钱”等项目,利用土地、林权的流转,帮助低收入农户加入当地农民专业合作社,拓宽增收渠道。
新模式的运用,改变了农户与市场分离的现象,让低收入农户从劳动力和初级农产品的提供者,转变成全产业链利益的共享主体。省农业农村厅面对新形势,将继续打好“组合拳”,不断创新帮扶机制,为低收入农户增收注入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