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印发实施意见——
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
据新华社北京7月21日电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了六个方面政策措施。一是持续提升投资建设便利度。优化再造投资项目前期审批流程,实行项目单位编报一套材料,政府部门统一受理、同步评估、同步审批、统一反馈。加快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深入推进“多规合一”,统一测绘技术标准和规则,实现测绘成果共享互认。二是进一步简化企业生产经营审批和条件。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清理教育、医疗、体育等领域不合理准入条件。精简优化工业产品生产流通等环节管理措施,年内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权限下放到省级。降低小微企业等经营成本,支持地方开展“一照多址”改革,鼓励引导平台企业降低佣金、条码支付手续费等。三是优化外贸外资企业经营环境。提高进出口通关效率,推行“提前申报”,优化“两步申报”通关模式。进出口环节监管证件原则上“单一窗口”一口受理。进一步减少外资外贸企业投资经营限制,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四是进一步降低就业创业门槛。五是提升涉企服务质量和效率。推进企业开办经营便利化,放宽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登记经营场所限制。六是完善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抓好惠企政策兑现,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