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 数字报纸


00003版:要闻

从“防人为主”转向“人物并防”

精密智控指数升级为5.0版

  本报杭州7月20日讯 (记者 陆遥) 7月20日,我省召开第五十二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省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了公众关注的问题。

  省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为适应常态化疫情防控需要,我省进一步完善“健康码”赋码规则。对确诊病人、疑似病人、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近14天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按规定须实施集中隔离或居家医学观察的人员,纳入“红码”管理;对有发热症状的人员和有中高风险等级地区旅居史、按规定须接受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人员,纳入“黄码”管理。对出现疫情严重态势的地区或场所,经综合评估后,可将有相关地区旅居史、接触史人员纳入“红码”管理。

  除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医治外,对其他“红码”人员实行集中隔离或居家医学观察,建立“点对点”运送机制,确保全程封闭管理。为减少风险隐患,对“黄码”人员流动采取必要的限行措施,限制进入学校以及养老院、福利院、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监所等特殊场所,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等室内场馆,影剧院、游艺厅等密闭式娱乐休闲场所。“黄码”人员在全程正确佩戴口罩情况下,允许乘坐出租车、网约车等交通工具。“绿码”人员可自由出入公共场所,对其正常流动不作疫情防控措施限制。

  我省进一步调整完善转码机制。对因发热症状赋“黄码”的人员,若无流行病学史的,一般不再需要居家医学观察,在核酸检测阴性或发热症状消除后,“健康码”即可转为“绿码”。对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赋“黄码”的人员,应第一时间核验来浙前核酸检测报告,或到当地综合服务点及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接受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健康码”转为“绿码”。“红码”人员按规定结束集中隔离或居家观察后,“健康码”转为“绿码”。

  根据近期国内外疫情传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我省及时调整优化防控策略,将原先由“防人为主”转为“人物并防”。与之相配套,精密智控指数迭代升级为5.0版,专门增加“食品安全管控”一级指标,从完善绩效评价体系入手,推动各地因时制宜抓好疫情防控工作。

  积极开展重点产品闭环管理。以进口或来自国内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冷链运输畜禽肉、水产品及其制品为重点,运用数字化手段,率先上线运行全省统一的“冷链食品溯源码”,一站式汇聚包括进口企业、物流企业、批发市场重点食品经营户、大中型商超等在内的7477家重点经营主体信息,建立食品安全精准追溯机制,实现从入浙供应链首站到末端的数字化闭环管理。全面加强重点场所滚动检查,分对象、分环节明确规范要求,对食品冷库、食品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中型商超、提供生食类水产品餐饮单位等重点场所提出5大类、46项管理标准,并切实抓好组织实施。

  鉴于国内两地海关从3批自厄瓜多尔进口的冻南美白虾集装箱内壁和外包装样本中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我省及时开展紧急排查处置,依托“浙冷链”系统迅速搜索形成清单,对所涉厄瓜多尔3家企业生产的进口冻虾产品进行下架处理,并组织新冠病毒检测、产品召回等工作。对下架封存的相关产品全面开展采样检测,1979份样本的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由于乌鲁木齐市连续发生本地新冠肺炎病例,为切实防控疫情传播风险,我省于7月18日规定,对乌鲁木齐市来浙返浙人员,要求其提供到达目的地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绿码”。经核验后,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对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应立即到当地综合服务点等指定场所接受核酸检测。

  省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近日我省出台《关于进一步助力市场主体纾困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按照无缝衔接“五减”政策、“能延尽延”的原则,推动降本减负政策扩面,支持企业克服当前经营困难。针对市场主体要求延长房土两税的强烈需求,明确对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四大行业企业和小微企业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优惠期限由免征3个月延长为2020年全年。

  同时,积极回应市场主体反映相对集中的降税减费、资金支持、出口支持等政策诉求,大力度研究新支持举措。减费方面,率先出台工程保函替代保证金改革,明确2020年6月30日后招标的政府投资项目全面推行工程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全面推行以工程保函方式缴纳,仅这一项将释放检核领域各类保证金400亿元,直接减负10亿元。同时,针对市场主体当下最困难又最需要支持的出口贸易,明确加大出口网上交易会支持,省财政对网上国际性会展给予补助等。

  疫情发生以来,我省先后通过延期开学、开展线上教育教学、有序组织返校复课等措施,总体上完成了既定的教学计划。到7月20日,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基本进入暑假模式,大部分学生离开校园,但校园和师生的疫情防控工作仍然不能松懈,必须慎终如始。

  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暑假应该成为学校教育教学的有益补充,而不仅是学校教育的重复延伸。鼓励广大学生利用暑假多学习一些在学校里学不到的知识和技能,不鼓励在暑假参加过多的文化知识类培训和学习。任何学校和老师不得违规占用暑假时间组织集体线上或线下的教学活动和补课行为。如发现有学校违规组织暑假补课、有教师违规组织有偿家教、有培训机构违规组织超标超前的学科培训等行为,欢迎大家监督、举报。


浙江日报 要闻 00003 精密智控指数升级为5.0版 2020-07-21 21143103 2 2020年07月21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