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依法行政,扎紧制度笼子
记者 翁浩浩 何双伶
本报杭州3月26日讯 (记者 翁浩浩 何双伶) 3月26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省政府关于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这是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19年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明确,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应当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今年,省人大常委会把审议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列入年度监督计划。
本次审议的报告共有七方面内容,包括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总结特色做法,客观阐述存在不足和困难,并提出目标任务。
报告显示,我省全面清理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1689件,废止和宣布失效407件。全面开展省级单位和市、县、乡三级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全覆盖。截至2019年底,省、市、县、乡四级共外聘政府法律顾问9000多名、公职律师2400多名。我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3项制度,实现全覆盖。目前全省行政执法人员取得有效《浙江省行政执法证》15万余件,行政执法机关平均持证率超过90%。
省人大常委会审议认为,2019年,省政府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政府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全省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持续发力、行政立法成效显著、政府依法决策能力明显提升、执法规范化建设蹄疾步稳,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丰硕成果。建议进一步提高制度供给质量和效率、完善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和监管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在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中交出高分答卷。
省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审议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有利于充分掌握法治政府建设的进展、成效和问题,推动各级行政机关更加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