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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加强执行难综合治理

  本报讯 (记者 钱祎 通讯员 孟焕良) 3月24日,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出台《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意见》,我省将加强执行难综合治理,深化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加强法院执行工作,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在突发事件应对期间,依法审慎开展执行工作,妥善采取执行措施,统筹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和执行工作。

  切实解决执行难是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之一。我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成立综合治理执行难协调小组,构建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

  我省将健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建立职业放贷人税费联合征收机制,加大打击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等违法犯罪行为,完善反规避执行工作机制,建立立案、审判、执行、破产衔接机制。同时,各有关部门将加强诉源治理,加快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信用交易、出资置产、缴费纳税、违法犯罪等方面信息的信用体系,引导市场主体防范交易风险,通过执行智能化建设提高执行效率。


浙江日报 要闻 00002 我省加强执行难综合治理 2020-03-25 20623556 2 2020年03月25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