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0年1月16日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贾宇检察长所作的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0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人民检察院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时刻牢记和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浙江的“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勇立潮头方显担当”新期望,坚持“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紧扣“深化法律监督、彰显司法权威、维护公平正义”工作主线,深入开展“法律监督行动年、检察业务建设年、智慧检务提升年”活动,不断提升检察工作核心战斗力,为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高水平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