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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版:要闻

严惩拒不执行犯罪

  本报讯 (记者 钱祎) 12月18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专项行动整体情况。今年1月至11月,全省法院执结案件51.7万件,执行到位900.3亿元;受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719件821人,审结583件663人,受理案件数和审结案件数分别同比上升63.03%和52.22%,其中判处有期徒刑462人,拘役83人。

  解决执行难,离不开打击拒不执行犯罪。针对拒执犯罪公诉存在环节多、效率低等问题,省高院积极疏通自诉渠道,明确对申请执行人到公安机关报案或法院移送公安立案侦查的案件,超过30日公安未答复或不予立案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自诉。今年以来,各地法院纷纷采取措施,大力推进拒执罪刑事自诉,1月至11月,全省共受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自诉案件137件。

  围绕“自动履行为主、强制执行为辅”原则,省高院还明确规定在《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发出后一个月内,拒不报告财产或报告财产不实又不履行的,被执行人将被纳入失信名单,限制其出入境且可罚款、拘留,经罚款、拘留后仍拒不执行的,将被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失信被执行人也被列为信用惩戒重点,在行政审批、招标投标、评优评先、银行贷款等方面被自动拦截。


浙江日报 要闻 00004 严惩拒不执行犯罪 2019-12-19 20194977 2 2019年12月19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