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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检察:事前风险防范 护航民营企业

黄鹏岚 黄锦锦

  “收到这份特别的礼物,我倍感欢喜,也备受启示!”日前,新昌县检察院通过经济开发区、高新园区的发布平台,向全县近80%的规上企业发出一份涉税案件“法律风险防范单”,一位企业家电话反馈给经济开发区领导表示感谢。

  自“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以来,新昌县检察院朝着问题去,盯着问题改。如何更好地护航民营经济发展?这是新昌县检察院着力破解的问题。今年以来该院主动走进工商联、园区、企业,发放意见征集表100余份、涉企犯罪案件白皮书及刑事案例选编各300余本;先后开展走访调研、座谈交流20余次,广泛倾听了解企业实际法律需求。

  “我认为企业的法律风险防范最主要是事前预警,而非事后灭火,希望检察院能创造条件,分享更多的案例给我们!”在检企座谈交流会上,企业家向新昌县检察院提出意见。

  在前期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新昌县检察院通过在两大园区建立“检察联络站”、设立“检察联络点”,全面实施“联企检察官制”,把服务企业责任落实到每一位办案检察官。全县规上企业共283家,两个“检察联络站”覆盖了226家,每份“法律风险防范单”的辐射面达到了79.9%。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认为其他企业也可能涉及同类法律风险的,及时制作“法律风险防范单”,由“检察联络站”工作人员通过信息发布平台发送给园区内所有规上企业,帮助企业构筑起法律风险的“防火墙”。

  通过平台能收到这份防范单的不仅有企业经营管理者,还有企业的财务及行政工作人员,受众面符合实际需求,真正打通了检察护航民营企业的“最后一公里”。

  与此同时,新昌县周密部署开展“两重温四自问”活动,通过重温入党申请书,自问初心在不在,自问服务实不实,自问担当强不强,自问底线牢不牢,不断提升全县党员干部的主动性、创造性,助推主题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浙江日报 创新浙江 00015 新昌检察:事前风险防范 护航民营企业 2019-11-07 浙江日报2019-11-0700009 2 2019年11月07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