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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分公司拥有对宁波中亚同和纸业有限公司、宁波骏廷贸易有限公司、余姚市荣斌电器厂、宁波奇亚诺纺织品有限公司、宁波福甬印花有限公司、宁波中宏润达贸易有限公司、宁波天柱特种钢管有限公司、宁波万易印业工贸有限公司、浙江宏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宁波金恒信安贸易有限公司、慈溪市中联毛绒有限公司、宁波鸿森齿轮有限公司、宁波逊珂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宁波新升泰灯饰有限公司14户不良债权及从权利,截至交易基准日2019年7月25日,上述债权本金余额合计212939673.13元,抵押物均位于宁波地区。我分公司拟对上述债权进行单户或组包处置,现予以公告,有意向者请登录华融网站(www.chamc.com.cn)中的处置消息栏查询详情。

  交易条件为:要求买受人信誉好,需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款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止,如有购买意向请以书面形式提出。公告期内同时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571)87837988

  传真:(0571)87836734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汪先生(0571)87836736

  联系地址:杭州市开元路19-1、19-2号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19年8月15日

  我分公司拥有对浙江雄绅制衣有限公司的不良债权及其从权利。截至公告日,浙江雄绅制衣有限公司债权本金余额26000000.00元,暂计至2016年10月31日的利息为409542.71元。该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担保和保证担保,由抵押人浙江雄绅制衣有限公司以位于诸暨市牌头镇工业区的房地产为借款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5306.1平方米,房产建筑面积为7350.53平方米,最高额抵押金额为1934万元;并由周锡培、周晓庆、鹿邑县利丰制衣有限公司、江苏九华化纤有限公司、浙江嘉美日用化工有限公司在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我分公司拟对上述债权进行公开处置,处置方式为公开竞价等,现予以公告。

  交易条件为:要求买受人信誉好,需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款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止,如有购买意向请以书面形式提出。公告期内同时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571)87837988

  传真:(0571)87836734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汪先生(0571)87836736

  联系地址:杭州市开元路19-1、19-2号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19年8月15日

  我分公司拥有对温州中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不良债权及其从权利。截至公告日,温州中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债权本金余额98029152.79元,计算至2015年12月31日的利息9287081.65元。该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和保证:由温州中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其名下位于温州市龙湾区滨海园区明珠路555号工业厂房及土地使用权提供最高额14666万元抵押担保,抵押物证载建筑面积21593.13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53312.13平方米,使用权性质为工业;并由吴显义、陈俊、叶林海、朱清峰、张鹏、温州顺锦控股有限公司分别在相关合同约定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我分公司拟对上述债权进行公开处置,处置方式为公开竞价等,现予以公告。

  交易条件为:要求买受人信誉好,需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款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止,如有购买意向请以书面形式提出。公告期内同时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571)87837988

  传真:(0571)87836734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汪先生(0571)87836736

  联系地址:杭州市开元路19-1、19-2号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19年8月15日


浙江日报 专版 00013 2019-08-15 浙江日报2019-08-1500016;浙江日报2019-08-1500013;浙江日报2019-08-1500019;浙江日报2019-08-1500017;浙江日报2019-08-1500014;浙江日报2019-08-1500020;浙江日报2019-08-1500018;浙江日报2019-08-1500015;浙江日报2019-08-1500021 2 2019年08月15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