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
程渭山 编辑 江于夫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意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最近,我和调研组同志先后到绍兴市及嵊州市、柯桥区,嘉兴市及桐乡市、海盐县,丽水市及景宁县、松阳县和台州市及温岭市、临海市等地开展实地调研、座谈,充分听取意见。从调研情况来看,各地党委、政府都高度重视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工作,积极探索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实现路径和政策措施。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使亿万小农户共享发展成果,不单纯是一个经济问题,更是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重大举措,是着眼于我国现实国情、农情和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律的理论创新与务实要求,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现实需求。
小农户家庭经营将会长期存在
所谓小农户,是指实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形成的土地承包户。以家庭经营为特征的小农户经营,既有精耕细作等优势,也有不适应现代化农业发展的不足之处。囿于小农户的传统耕作模式和经营模式,劳动生产率、资源利用率和土地产出率不高。近年来,我省通过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力推进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大批小农户被纳入现代农业产业链中,生产组织化程度得到较大提升。
但由于多方面原因,小农户还大量存在,小农户经营有其存在的必然性和合理性:一是一些小农户舍不得把土地流转出去,这部分小农户特别是那些丘陵山区的小农户收入来源主要靠土地,自身也不具备其他工作技能,而且部分小农户自己经营得还不错,故一般不太愿意把土地流转出去;二是部分小农户担心失去土地,怕土地流转出去后会永远失去土地,加上现在取消了农业税等负担,所以宁可土地荒着,也不愿将土地流转出去交给他人经营;三是少量农业爱好者始终存在。所以,小农户在我省仍将长期存在。
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重点,推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在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过程中,农业现代化明显是“四化”的短板。加快农业现代化,首先要顺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加快推进适度规模化。靠一家一户的小规模经营,很难谈得上农业现代化。只有适度规模化,才能做到农业专业化、标准化、品牌化、机械化、智能化。从我省实际出发,要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重点推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一是有条件的地方鼓励和倡导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这种方式是把承包地量化入股,全部流转到村里,再由村里统一招商引资,或组织村民分组进行专业化经营。采用这种方式省内较早的是仙居县,目前比较成功的是平湖市新埭镇姚浜、兴旺、星光、鱼圻塘等村,全都实现了整村流转。如姚浜村,成立了村土地专业合作社,将全村土地分成粮食作物区、蔬菜设施栽培种植区、苗木花卉果树区、水产养殖区和休闲观光区5个区块。以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面积量化出资设置股权,每亩为一股,每股配送20元股金,再由村里统一招商引资。采用这种方式的前提是村里要有一个好的带头人,村两委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必须强。对于有条件的地方,应鼓励和倡导这种做法。
二是发展壮大农业龙头企业。农业龙头企业,一头连着市场,一头连着小农户,是最具创新活力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也是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重要载体。农业龙头企业通过“公司+农户”“公司+合作社+农户”“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公司+基地+农户”等方式,通过市场化运作,建立利益共享、农户利益适当保底(保护价)机制,延长产业链、保障供应链、完善利益链,将小农户纳入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如浙江蓝美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实行“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模式,为小农户提供蓝莓种苗、生产技术和产品销售,已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种植蓝莓5.3万余亩,带动小农户近5万人。要进一步完善农业产业化带农惠农机制,支持农业龙头企业通过订单收购、保底分红、二次返利、股份合作、吸纳就业、村企对接等多种形式带动小农户共同发展。如海盐县鼓励农业龙头企业与农民发展订单农业,对按订单保护价收购本地果蔬农产品的本地农业主体,给予收购总额1%的奖励。桐乡市通过实施农业龙头企业对订单协议生产投售的优质茧给予两次补贴,与小农户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种、养、收、加”一体化。
三是培育发展家庭农场。到2018年底,全省有家庭农场4.03万家,经营土地319万亩。家庭农场可以说是种养大户的升级版,家庭农场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且与小农户家庭经营具有较高的契合性,因此也是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重要方式。对于有条件的或有潜力的种养大户,要大力予以扶持,将其培育升级为家庭农场主。
四是规范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组织农民闯市场、解决产销难题、为农户提供服务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如嘉兴市万好蔬菜专业合作社共流转土地5000余亩,其中核心示范基地种植面积1500亩,发展社员1020名,其中农民社员1002名(含家庭农场成员38户),带动辐射至海盐、南湖、平湖等20个乡镇100余个村2.6万农户,种植面积3.8万亩。到2018年底,全省有农民专业合作社4.73万家,其中县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5279家。调研发现,目前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质量总体上还不够高,仍有不少“空壳社”“休眠社”“僵尸社”,一些合作社的管理运行不太规范,与农民的利益联结也不太紧密,需要大力加以规范提升,更好发挥其团结和带动小农户的作用。
五是发展农产品行业协会。这是一种较为松散的衔接模式。通过组建农产品行业协会,把经营同类产品和同链条产品的主体纳入到统一平台,以协会为抓手,建设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推进良地、良种、良法、良品、组织、加工、品牌、金融等环节全链条发展。鼓励同一产业的农业经营主体依法组建农产品行业协会和联合会,把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广大小农户联结起来,为会员提供内部交流、行业自律、技术推广、品牌建设、产品营销、资金融通等各项服务。如嵊州市成立了剡溪果业协会,下设9个分会,现有登记注册入股社员335户。推进农超对接、农批对接、农社对接,支持建设面向小农户的农产品贮藏保鲜设施、田头市场、批发市场,打造一批竞争力较强、知名度较高的特色农业品牌和区域公用品牌,让小农户分享品牌增值收益。
六是大力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据统计,目前全省有各类农业生产托管组织10941家,有104.8万农户接受服务,其中耕地服务298.9万亩、种植服务133.7万亩、统防统治201.0万亩、收割308.1万亩,形成了耕种靠社会化服务、日常田间管理靠家庭成员的经营样式。社会化服务是衔接带动小农户的一个重要发展方向。适应小农户需求,依托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供销社等主体,大力培育多元化、多层次社会化服务组织,公益性服务与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不断拓展服务领域,提供代耕代种、土地托管、植保、统防统治、烘干仓储等各种专业化服务,帮助小农户解决好一家一户干不了、干不好或干起来不划算的问题,让小农户真正得到收益。鼓励各地因地制宜选择本地优先支持的托管作业环节,不断提升农业生产托管对小农户服务的覆盖率。
上述6种模式,目的就是要提高农业组织化、社会化水平,增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小农户发展的能力,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
政府要加强规范引领和政策支持
从调研情况来看,要真正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政府的引导和政策支持十分重要。实践证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土地流转和小农户利益保护做得比较好的地方,都离不开政府的引导、支持和帮助。
进一步加大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力度。既要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又不能忽视小农户尤其是贫困农户,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小农户的辐射带动作用,让小农户成为现代农业发展的参与者、受益者,防止被挤出、受损害。因此,各地要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进一步加大培育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行业协会和产业联盟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力度。鼓励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允许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带动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机衔接。
进一步优化有利于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扶持政策。整合各类财政支农资金,通过贴息、补助、奖励等形式,优先扶持、壮大有发展潜力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改革农业补贴发放方式,按照“谁种田,谁受益”的原则,变“普惠制”为“特惠制”,将新增农业补贴重点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在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评优创先、政策扶持、项目倾斜等方面,要与带动小农户生产挂钩,把带动小农户数量和成效作为重要依据,增强财政补贴政策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于财政支农项目投入所形成的资产,鼓励具备条件的地方折股量化给小农户特别是低收入农户,让小农户共享分红收益。落实财政直接补助合作社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到每一个成员的规定。鼓励和支持有长期稳定务农意愿的小农户稳步扩大规模,提升农户家庭农场经营管理水平。
进一步加大农业基础设施投入。除加大财政投入外,要积极引导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投入,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持续改造中低产田,保护提升耕地质量,采取农民群众筹资投劳和政府适当补贴的形式,解决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问题。加快建设通村组道路、机耕生产道路、村内道路、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设施。研制推广应用面向小农户的实用轻简型装备和技术。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合建或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共建仓储烘干、晾晒场、保鲜库、农机库棚等农业设施。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电商平台基础设施。落实好农业设施用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农产品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电价等政策。
进一步建立健全农业金融保险体制机制。支持金融机构开发有利于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金融产品,加快完善农信担保体系建设。支持农村合作金融规范发展,扶持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发挥扶贫资金互助组织作用,通过试点稳妥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深化探索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农房抵押,提高小农户融资能力。进一步完善共保体运作机制,加强政府监管。要以“政府推动、市场运作、主体自愿”为原则,以“扩面、提标、增品”为导向,完善农业保险机制,积极推进农业大灾保险、大宗农产品完全成本和收入保险、特色农产品保险“以奖代补”等试点,建立健全多层次、高保障、符合农业产业发展需要和农民需求的保险产品体系。积极探索小农户抱团投保等途径,扩大农业保险的投保率和受惠面。鼓励发展农业互助保险和再保险,加大针对小农户的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力度。
进一步加大针对职业农民和小农户的培训。研究制定新型职业农民教育总体规划,既要向职业农民传授先进的生产技术知识和科学理念,更要帮助解决生产和管理中的实际问题,不断提高新型职业农民技术吸收、获取市场信息的能力和生产管理水平,努力降低生产成本和供应链管理成本,提高经营效益。完善现代农村实用人才培训体系,采取形式多样的适合小农户的培训,灵活开展种养技术、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水平。
【作者为浙江省农村发展研究中心理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