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抓共管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本报记者 钱祎
扫黑除恶,如何从基层抓起?针对一些单位部门主动性、积极性不强的问题,如何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我省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整改工作,对中央督导组发现提出的综合治理方面问题,专门制定整改方案,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建设县级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信访超市),深入推进“基层治理四平台”建设,着力提升村(社区)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水平,不断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机制。
加快机制建设
提升社会治理整体水平
今年以来,我省加快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省委政法委会同省大数据局全面启动“基层治理四平台”系统升级改造工作,形成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网格五级运行规范,规整网格28项事件清单、三级办理流程,完善基础治理、综合指挥、管理决策三类功能。
全省各级公安机关无缝对接乡镇(街道)“基层治理四平台”和全科网格管理服务体系,全面推广社区民警兼任网格指导员、辅警兼任网格员制度,将治安防范等工作延伸到网格,充分发挥全省30余万网格员的作用,做到大事全网联动、小事格内解决,严防黑恶势力插手民间纠纷。
杭州市江干区、萧山区,长兴县、绍兴市柯桥区、东阳市、江山市、三门县7个地区作为“基层治理四平台”升级改造试点,截至6月14日升级完成率为96.54%。衢州市全面推广警务进网格,并对应设置公安情指联勤中心、派出所、网格警长三级指挥体系,做到线上线下深度联动融合。台州市出台全省首个网格化基层治理领域地方标准,全面调整优化网格管理单元,推广完善网络责任“捆绑”制,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截至今年6月底,我省已建成实体化县级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信访超市)28个,年底前将实现各县(市、区)全覆盖,信访问题“一站式接待、一揽子调处、一条龙服务”。
聚焦源头治理
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扫黑除恶,源头治理是关键。我省积极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形成“乡村强能力、县区负主责、市级抓统筹、全省一盘棋”的社会治理机制,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
基层派出所是社会治安防控的基石,也是服务群众的一线。省公安厅大力实施“百所示范、千所提升”工程,计划用3年时间,争创千家“枫桥式派出所”,更好地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积极构建黑恶违法犯罪防控体系。
全省检察机关聚焦源头治理,对个案中暴露出来的社会治理问题突出检察建议的及时性和有效性。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各级检察机关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78件。义乌市检察院制定发布黑恶势力犯罪治理“白皮书”,全景式反映问题、提出建议,推进社会综合治理;杭州市江干区检察院在办理魏某某等人涉黑案件中发现某市场存在管理力量不足、业态引导措施不足等问题,有针对性提出建立联合协调机制等4项建议,得到市场管委会采纳。
省高院深入推进调解工作机制建设,推广“普陀模式”和“龙山经验”,推行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积极参与“无讼村(社区)”建设,将化解矛盾纠纷从法院延伸至村(社区)基层组织,与网格化管理对接,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于萌芽状态。
同时,我省坚持把非诉讼纠纷化解挺在前面,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理念,切实加强新时代信访工作和人民调解工作。到今年底,浙江将力争实现诉讼案件零增长,从2020年开始实现诉讼案件逐年稳步下降。
重心力量下沉
夯实社会治理基层基础
自治激发活力,法治定纷止争,德治春风化雨。为把化解矛盾重心力量下沉,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全省建设平安浙江工作会议部署深化“三治融合”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指导各地以“三治融合”为手段打造善治村,使乡村治理事半功倍。
省农业农村厅结合“三服务”活动,开展“百名处长联村谋振兴”,启动新一轮村级财务大审计,对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财务专项审计清理,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重点审计,排摸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全面总结提升推广杭州“武林大妈”、诸暨“红枫义警”、桐乡“乌镇管家”等经验做法,切实提高乡村治理能力。目前,全省已建成安防体验馆和体验区1288个,有效提高了群众安防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杭州市上城区建立的“公民警校”,通过组织专业志愿者义务给群众上法治课、平安课,建立各类平安联盟,动员了10万群众以更专业化的水平参与自治;下城区长庆街道王马社区以“三治融合”为抓手,提炼出“协商、票决、评议”三大制度,以此为中心不断丰富和完善基层社会治理模式。
嘉兴市全力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着力打造智安街道、智安园区,努力建成1000个左右村(社区)综合治理防控平台,营造万众同心、群防群治、共建共享的浓厚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