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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自然资源

长兴积极缓解民企融资难

  今年以来,长兴县相关部门以践行落实“三服务”为契机,主动上门,加强协调,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由于历史原因,长兴部分民营企业在发展起步阶段存在“未批先建”或者部分建设审批环节未按法定程序事前规范到位,客观存在的固定资产不能作为企业融资的有效抵押物,加剧了企业融资难度。

  2014年,浙江丰帆数控机械有限公司在取得土地合法手续的前提下,为了抢抓建设进度,在83亩土地上建设厂房20000余平方米,由于土地证的滞后,质监、消防等手续均无法办理,常规流程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鉴于该厂房建设于2016年前,土地已经合法,企业发展态势良好,长兴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在了解相关情况后,召开相关部门协调会,协同为其补办了不动产权证。

  在长兴,相关部门主动作为,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的例子还有很多。在“三服务”活动中,部门协同会商,创新服务路径,以“最多跑一次”理念,着力解决企业的卡脖子问题。

  据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综合科科长吴怀志介绍,长兴县坚守土地合法底线,在确保不动产质量的前提下,以三方检测和规划手续的补办来代替五方主体验收。帮助一批企业解决了“无证资产”办证问题,有效缓解了企业融资抵押难。 (余丽 徐怡婷)


浙江日报 自然资源 00011 长兴积极缓解民企融资难 2019-06-25 10401992 2 2019年06月25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