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 数字报纸


00010版:专版

这些新优惠
别忘去申请

拱墅区支持民营经济
高质量发展新政(节选)

  推进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改革: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100%实现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审批“最多90天”目标,新增的产业用地100%按照标准地制度供地。

  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争取将常态化企业开办时间压缩到1个工作日、各项涉企经营许可从受理到可领取许可证压缩到7个工作日以内;区级权限可办理的企业单套房转移、变更、抵押登记业务50%以上实现半小时出证。

  鼓励民营企业发展创新:助推企业转型升级,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和产品创新,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企业创新产品和服务,加大企业研发产品的政府应用和采购力度。

  加大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投入支持力度:对区研发投入排名前20位的企业(区“大树”企业、“小巨人”企业除外),按照企业研发投入新增部分的10%进行补助,单个企业最高补助不超过100万元。

  鼓励制造业企业加大技改投入:扩大企业补助范围,对实际完成投资额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设备、外购技术及软件投入)的项目(1000万元(含)以上项目按杭政办函[2019]42号文件执行),给予10%的补助,单个企业最高补助不超过100万元。

  鼓励商业用地项目自持发展:企业以市场公开出让方式取得的商业商务用地并作为企业总部大楼100%自持的,从竣工开始,连续五年根据企业对区经济贡献给予奖励。

  鼓励楼宇提高税收产出:对新引进符合产业导向的企业租用区内重点楼宇,年经常性税收总额在50万元以上且每平方米税收在2000元以上的,三年内根据企业对区经济贡献给予财政资金奖励,最高不超过实际房屋租金的70%(实行先缴后补);对入驻企业税收属地率超过80%的重点楼宇,每平方米税收和经常性税收总额达到相关标准的,给予楼宇运营主体一定额度的奖励。

  鼓励商贸综合体提质增效:对入驻综合体的法人企业、省市区域性总部、线上总部,其经常性税收及年增长比例达到相应标准的,给予部分租金补助奖励;综合体及纳税地点在拱墅区的入驻商户,其税收总额达到一定数额的,按照不同的税收总额,给予综合体运营企业相应的一次性奖励扶持。

  做大区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做大区中小企业担保公司,扩大合作银行至3家以上,提高单户担保额至500万元,担保费率降至年化1.2%。

  加强人才子女教育支持:加大教育投入、扩大教育集团规模,优化全区教育资源配置,推进“运河英才”VIP卡政策兑现,统筹协调,最大限度解决区内企业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问题。

  加快推进人才房项目建设:加快建设884套人才专项房,为企业引进人才提供住房支持。

  推进“蓝领公寓”租赁:制定出台蓝领公寓支持政策,拓宽蓝领公寓的承租条件,对承租企业给予一定比例的租房补贴;加快推进“春风驿·康桥”“春风驿·计家”等蓝领公寓的企业申请及员工入住流程。


浙江日报 专版 00010 这些新优惠
别忘去申请
2019-05-31 浙江日报2019-05-3100007 2 2019年05月31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