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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要闻

温州公安柔性执法助发展

  本报讯 (记者 李攀 张亦盈 通讯员 翁一芳) “警察同志,我们公司的两名保安员均通过了保安员考试培训,取得了上岗资格证。”日前,浙江宋氏实业有限公司负责人陈旺聪向前来复查的民警出示了公司保安的上岗证。

  早在1个多月前,温州市星海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安全检查时发现,浙江宋氏实业有限公司内两名保安均没有保安员证,属无证上岗。按照规定,该公司可以被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责令限期整改,记录在案。而令陈旺聪意想不到的是,民警先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接着责令企业保安员必须在下一次保安员培训考试时通过考试,并取得从业证书,否则企业须重新聘用有资质的人员上岗。

  为助力“两个健康”先行区发展,自3月27日以来,温州公安研究出台《涉企轻微违规行为“首次不罚”目录清单》,对涉及治安、禁毒、交警等18项日常涉企执法管理事项,优先运用提醒、教育、责令改正等行政指导手段,引导企业主动守法遵规。

  为了规范“首次不罚”过程中的“不作为”“乱作为”行为,温州公安要求执法人员在企业执法过程中佩戴执法记录仪全程记载检查过程,并将检查结果备录在案,将“首次不罚”执行情况纳入执法质量监督。

  目前,温州市公安机关对196家轻微违规企业实行“首次不罚”。温州市公安局法制支队行政执法指导大队负责人潘东瓯说,柔性执法并不意味着对于违法行为的放任,而是防止“以罚代教、以罚代管”,执法机关在企业产生违法“苗头”时,及时进行行政指导,产生预警,强化企业法制观念。


浙江日报 要闻 00002 温州公安柔性执法助发展 2019-05-25 10178840 2 2019年05月25日 星期六